EBA欧洲银行-2019-02-27-Letter-to-Markus-Ferber-MEP-re-emoney-license-for-Google_4页_435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关于Google电子货币许可的EBA回应
核心内容
本文件是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对Markus Ferber先生于2019年1月9日寄来的信函的正式回复。信中主要探讨了大型科技公司获得电子货币机构(EMI)授权的程序,以及对Google在立陶宛获得电子货币许可的担忧。EBA在回应中详细说明了相关法规和其采取的措施。
主要观点
- 授权程序的统一性:根据修订后的《支付服务指令2》(PSD2)第5条,所有申请电子货币机构授权的实体必须遵守详细的、统一的监管要求。EBA已发布《授权和注册指南》(EBA/GL/2017/09),并自2018年1月13日起适用,该指南可转化为技术标准。
- Google在立陶宛的授权情况:Google已在立陶宛设立独立的法律实体“Google Payment Lithuania UAB”以提供电子货币服务,符合PSD2规定。EBA指出,Google在其他欧盟国家也有子公司获得授权,且非欧盟法规(如GDPR)并不属于EBA的管辖范围。
- 授权透明度问题:EBA认为欧盟范围内支付机构(PI)和电子货币机构(EMI)的授权状态缺乏透明度,因此正在开发一个统一的电子注册系统,以提高信息的可访问性和一致性。
- EBA的行动措施:EBA已发布相关指南和草案技术标准,并建立了问答平台以收集和解答监管问题。未来将进行两项重要工作:一是审查现有指南并可能转化为技术标准;二是评估欧盟各国对金融机构授权的实践,以确保一致性。
关键信息
1. 授权程序概述
- PSD2第5条:规定了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的统一授权要求。
- EBA/GL/2017/09指南:自2018年1月13日起适用,涵盖授权所需信息,各国监管机构已表示将遵守或计划遵守。
2. Google授权情况
- Google Payment Lithuania UAB:Google在立陶宛设立的独立实体,用于提供电子货币服务。
- 非支付业务的影响:PSD2允许监管机构要求设立独立实体以防止非支付业务影响支付服务合规性,但不强制。
3. EBA的透明度计划
- 电子注册系统:目标是创建一个包含约3,000家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信息的中央电子注册系统,由各国监管机构每日更新。
- 法律效力:该系统将通过欧盟的正式出版物(官方公报)获得法律效力。
4. EBA的其他举措
- Q&A平台:EBA已收到160个问题,并已回答35个。
- 未来计划:
- 审查现有指南:根据PSD2第5(5)条,每三年审查一次,预计在2020年前完成。
- 评估授权实践:根据《欧洲金融科技行动计划》和EBA的金融科技路线图,评估各国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授权的一致性,预计在2019年中期完成。
- CRDV新职责:未来EBA将根据《资本要求指令IV》(CRD IV)发布指导方针,以统一授权评估方法。
总结
EBA强调其在授权程序上的统一性,并指出Google在立陶宛的授权符合规定。同时,EBA正在推进提高授权透明度的计划,包括建立中央电子注册系统和评估各国授权实践。这些措施旨在实现PSD2的目标,即建立一个统一的欧盟支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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