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Customs_Valuation_Reform_in_the_Philippines_49页_266kb
报告摘要
总结:菲律宾海关估价改革
核心内容
本报告分析了菲律宾实施交易估价(Transaction Valuation)改革的过程及其对海关收入、海关管理成本和企业交易成本的影响。该改革是菲律宾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履行其义务的一部分,旨在提高海关估价的透明度、可预测性和一致性,以促进贸易便利化并减少腐败和逃税行为。
主要观点
- 改革背景:自1950年代以来,菲律宾一直采用基于布鲁塞尔估价定义(BVD)的官方估价方法,即“国内消费价值”或“公平市场价格”。这种方法存在信息滞后、缺乏透明度等问题,导致海关估价不准确,企业面临不确定性。
- 改革目标:根据WTO《实施第七条的协议》(1994年乌拉圭回合),菲律宾需在2000年前实施交易估价制度,即以进口商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价格作为估价基础,从而更贴近市场真实价值。
- 改革效果:尽管改革初期存在担忧,认为交易估价可能降低海关收入,但报告指出,实际实施后海关收入反而有所增加。这是由于进口商对交易估价制度的积极响应,以及海关管理效率的提升。
- 改革挑战:实施交易估价需要海关建立后进口审计机制(Post-Entry Audit)和相关保障措施,以防止低估和欺诈行为。此外,菲律宾曾依赖第三方预装货检验(PSI)作为保障手段,但改革后该机制被废除。
关键信息
1. 交易估价制度的定义
交易估价是指进口商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给出口商或第三方的价格,包括所有与交易相关的费用,如运输、保险、包装、佣金等。该制度由WTO规定,旨在提高估价的客观性和透明度。
2. 估价方法的层级
WTO要求海关采用六种估价方法,按顺序使用:
- 发票价值(Method 1):以实际发票价格为基础。
- 相同商品的交易价值(Method 2)。
- 类似商品的交易价值(Method 3)。
- 减价法(Method 4)。
- 计算价值法(Method 5)。
- 备用价值法(Method 6):仅在无法使用前五种方法时使用,且需明确说明计算方式。
3. 改革前的估价制度
- 菲律宾在1909年采用美国的市场价值作为海关估价基础。
- 1958年和1972年通过的法律(如R.A. 1937、P.D. 34)允许使用“国内消费价值”或“公平市场价格”。
- 1986年引入预装货检验(PSI)制度,由SGS公司执行,但该制度未能有效解决低估问题,反而成为企业与海关之间的谈判工具。
4. 改革实施过程
- R.A. 8181(1996年)是菲律宾首次尝试实施交易估价,但该法律允许继续使用官方公布的“国内消费价值”,导致双重估价制度,未能完全符合WTO要求。
- R.A. 9135(2001年)最终废除了官方公布的估价制度,确立了交易估价为唯一基础,并引入了后进口审计机制,以确保估价的准确性。
5. 后进口审计机制(Post-Entry Audit)
- 审计机制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防止低估和欺诈行为,同时提高海关管理的透明度。
- 审计范围、记录保存要求、审查程序等均在《海关行政命令5-2001》中详细规定。
- 审计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海关效率,减少交易成本,并增强企业对海关程序的信任。
6. 改革的成效与争议
- 改革后海关收入增加,企业交易成本降低,流程更加透明和高效。
- 改革过程中,部分利益相关方(如国内生产商)担心交易估价可能加剧不公平竞争和贸易壁垒,因此呼吁保留预装货检验制度,但最终未被采纳。
- 预装货检验制度被废除,菲律宾海关转向依赖后进口审计机制作为主要保障手段。
结论
菲律宾的海关估价改革是其加入WTO并推动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通过采用交易估价制度,菲律宾海关提高了估价的客观性与可预测性,增强了贸易透明度,并有效减少了腐败和逃税行为。尽管改革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和争议,但最终实施后的效果表明,交易估价制度有助于提升海关效率和贸易环境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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