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4-国开证券-光伏_分布式光伏意见稿发布_长期利好行业发展_4页_631kb
报告摘要
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发布,新规将替代2013年办法。
主要调整内容:
- 分类与上网模式:明确将项目划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大型工商业项目要求6MW以上,须实现全部自发自用,不允许上网;一般工商业项目可选择自发自用或余电上网模式。
- 备案管理: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非自然人项目不得以自然人方式备案,此前已备案自然人的项目可保留备案主体不变。
- 电网接入:新建项目必须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电力系统调控能力。
- 市场参与:分布式光伏可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各类市场交易,涵盖独立、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等多种模式。
- 费用与绿证:出台费用分摊细则,自然人户用项目免收多项政府性基金。通过绿证交易机制保障可再生能源特性,鼓励自发自用电量。
分析师观点:
此次政策调整将产生三项重要影响:
第一,对工商业分布式项目确立全自用模式,短期内可能抑制新增装机,但有助于行业良性出清、缓解电网压力,长期可倒逼自身储能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强制实行四可管理,将显著提升分布式光伏系统智能化程度,推动电站运营商通过技术创新或引入数字化企业加快向高效能源服务商转型;
第三,明确三级市场参与资格门槛的同时,也设置了成本分摊机制,需要关注不同地区政策差异可能对收益的影响,长期需结合配储发展提升整体经济性。
基于新规,建议密切关注光伏产业链各细分环节的投资机会,包括上游储能设备制造商、中游系统集成商及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商,并重点关注阳光电源、上能电气、正泰电器、芯能科技等代表性标的;需关注可能存在的政策落地延迟、装机不及预期、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度滞后等风险。
分析师梁晨(执业证书编号S1380518120001)指出,新规将进一步明确行业建设标准,推动分布式光伏产业链的规范化发展,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后续地方细则执行情况及政策配套落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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