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_43页_11mb
报告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环境状况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取得积极进展,环境质量稳中见好,但部分环境问题仍需持续治理。在大气、水、声、辐射、生态环境等方面,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加强监测、执法监管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改善了环境状况。同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制定与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构建环境治理体系。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大气环境
- 空气质量:12盟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6.0%,其中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达标,其余不达标。
- 主要污染物:PM₂.₅年均值3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4.6%;PM₁₀年均值7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2.5%。
- 超标情况: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超标天数占全部超标天数的37.8%;臭氧超标率在1.9%~6.6%之间。
- 县级市:二连浩特、满洲里、牙克石市空气质量达标,优良天数比例为97.4%。
二、水环境
- 地表水:102个断面中,I~Ⅲ类水质断面占50.0%,劣V类占22.5%,总体评价为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I~Ⅲ类断面比例上升5.6个百分点,劣V类比例下降1.9个百分点。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市级达标率89.2%,旗县级达标率78.0%;主要超标指标包括铁、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
- 主要污染指标: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氨氮年均值断面超标率分别为34.9%、25.3%、20.5%、20.5%、19.3%。
三、声环境
-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5.4分贝,质量为一级;呼和浩特市为二级,呼伦贝尔市为三级。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2.4分贝,质量为二级;鄂尔多斯和乌兰察布市为一级,呼伦贝尔市为三级。
四、辐射环境
- 电离辐射:12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电离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与上年持平。
- 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与上年持平。
- 应急响应:开展5次应急响应工作,提升辐射监管应急水平。
五、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状况:全区评价等级为一般,状况指数较上年下降0.47。
- 生态遥感监测:12盟市中,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为良,其余为一般或较差;89个县域中,6个为优,14个为良,56个为一般,10个为较差,3个为差。
- 森林:林地面积4398.89万公顷,森林面积2487.9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1.03%。
- 草原:植被盖度43.6%,草群平均高度20.1厘米,较上年略有降低;鼠害减少,虫害可控。
- 湿地:总面积601.0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5.08%;已建立84处湿地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共182个,面积达12.6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0.72%;生物多样性丰富,野生动物资源613种,珍稀物种包括蒙古野驴、野骆驼等。
六、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 气候特征:全区平均气温接近常年,年降水量大部地区偏多。
- 主要天气事件:沙尘天气较常年偏晚,干旱、暴雨、洪涝、冰雹等灾害频发。
- 气候年景:综合评估为正常。
环境保护专栏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下降1.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2.6%。
- 减排措施:推动第三方治理、淘汰黄标车、推进清洁生产、加强重点行业监管。
(二)环境污染控制与管理
-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PM₂.₅、燃煤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
- 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流域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污染治理。
- 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责任保险试点。
(三)环境辐射管理
- 辐射安全:完成9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发布辐射安全标准。
- 应急响应:完善应急机制,开展反恐应急演练,提高监测和响应能力。
(四)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
- 监测网络:覆盖空气、降水、地表水、噪声、辐射、土壤等环境要素。
- 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声环境等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
(五)环境规划与研究
- 完成规划:包括“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等。
- 开展研究:涵盖大气、水、生态、重金属、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领域。
(六)环境监控与信息化建设
- 环境监控:建成污染源监控体系,对重点企业实施在线监测。
- 信息化建设:实现“十个统一”,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和应用。
(七)环境监察
- 执法力度:查处案件3065件,罚款2.67亿元,同比增长2.2倍和3.3倍。
- 台账制度:纳入台账管理的环境问题4280个,整改完成率77.5%,较去年提高16.2个百分点。
- 重点区域执法:开展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冬病夏治”工作。
(八)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 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开发活动,加强监管,制定管理规定。
- 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进示范区建设,命名国家级生态旗县2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4个。
(九)环境信访工作
- 信访处理: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4543余件次,回复率100%。
- 信访成效:解决多个部门交叉的信访积案,化解重信重访案件。
(十)环境宣传教育
- 宣传活动: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主题,开展多形式宣传。
- 媒体宣传:全年发表新闻稿件3620篇,包括《中国环境报》《内蒙古日报》等。
- 环保活动:举办环境日系列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环保科普展览等,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节选)
- 总体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
- 工作目标:2020年,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90%以上;2030年,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
- 主要措施: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建设监测网络、推进分类管理、加强污染源监管、开展治理与修复、推动科技研发、构建治理体系、加强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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