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乐施会_寻找资金——尼泊尔气候变化适应融资及治理评估_61页_36mb
报告摘要
尼泊尔气候变化适应融资及治理评估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乐施会尼泊尔国家办公室与合作伙伴机构共同完成,对2009-2012年间尼泊尔在气候变化适应性方面的资金流向和治理机制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指出,尼泊尔虽然获得了大量国际资金支持,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许多项目未能真正用于气候变化适应性措施。
主要观点
- 资金承诺与使用:2009-2012年间,尼泊尔获得5.3824亿美元(约538.2亿尼泊尔卢比)的气候变化适应性资金承诺,但只有2.4644亿美元(约246.4亿尼泊尔卢比)被用于实际的适应性项目,占比为45.78%。其余资金多用于常规发展项目,如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
- 资金来源:适应性资金主要来源于双边机构(54.26%),其次是专项气候基金(36.74%),多边机构仅占8.99%。
- 资金分配不均:适应性资金主要集中在森林和生物多样性(44.36%)、多部门合作(26.94%)和气候灾害应对(16.41%),而公共卫生、水资源和能源、农业和粮食安全、城市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缺乏专项支持。
- 项目类型:根据“里约标值”分类,适应性项目主要分为六类:单纯的适应性项目(A)、减缓性项目(M)、适应与减缓结合项目(B)、附带适应性措施的发展援助项目(DA-A)、与气候变化无关的项目(NR)以及无详细数据的项目(DNA)。
- 治理与执行问题:报告指出,尼泊尔在适应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治理不善、资金使用透明度不足、地方参与度低等问题,部分项目资金被用于非适应性目的。
- 政策与机构:尼泊尔政府通过国家气候变化适应性行动项目(NAPA)和当地适应性行动计划(LAPA)推动适应性项目,但这些项目仍面临协调机制不足和政策执行缓慢的问题。
- 资金流转机制:国际资金主要通过双边和多边渠道进入尼泊尔,部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关键信息
资金承诺与使用情况
- 总承诺资金:5.3824亿美元(约538.2亿尼泊尔卢比)
- 实际用于适应性措施的资金:2.4644亿美元(约246.4亿尼泊尔卢比)
- 资金使用率:45.78%
- 资金流向其他领域:约44.39%的承诺资金用于非适应性项目,如教育、卫生、地震预防等。
- 资金用于减缓性项目:约0.18%的承诺资金用于减缓性项目。
资金来源结构
- 双边机构:1.3373亿美元(54.26%)
- 专项气候基金:9055万美元(36.74%)
- 多边机构:约8.99%
接收方类型
- 国家政府:69.15%
- 国际非政府组织:12.45%
- 国内私营机构:8.73%
- 多边机构:7.74%
- 国内非政府组织:0.91%
- 其他机构:1.02%
资金分配部门
- 森林和生物多样性:44.36%
- 多部门合作项目:26.94%
- 气候灾害应对:16.41%
- 农业和粮食安全:9.14%
- 能力建设:3.15%
- 城市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0.01%
治理与执行机制
- 国家气候变化政策:由科学、技术和环境部(MoSTE)牵头,建立了国家气候变化适应性行动项目(NAPA)和当地适应性行动计划(LAPA)。
- 协调机制:设立“多利益相关方协作气候变化项目协调委员会”(MCCICC)和“气候变化项目协调委员会”(CCPCC)等,以协调不同项目和利益相关方。
- 地方参与不足:地方和区级机构在气候变化适应项目中参与度较低,缺乏协调能力和透明度。
项目类型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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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类型:包括气候恢复试点项目(PPCR)、尼泊尔气候变化支持项目(NCCSP)和国家层面适应性行动计划(N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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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最不发达国家基金(LDCF)支持的国家层面适应性行动计划项目
- 目标:降低高山地区冰湖溃决洪水风险(GLOF),特别针对索鲁孔布区的伊姆加冰湖及马荷塔里、萨普塔里、锡拉哈和乌达亚布尔等地区的低洼区域。
- 执行机构:科学、技术和环境部(MoSTE)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等合作。
- 资金形式:主要为赠款和联合资助。
- 资金来源:最不发达国家基金和全球环境基金(GEF)。
- 资金总额:1563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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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尼泊尔气候变化支持项目(NCCSP)
- 目标:增强尼泊尔的气候恢复能力。
- 执行机构:科学、技术和环境部(MoSTE)与联邦事务和地方发展部(MoFALD)合作。
- 资金形式:赠款。
- 资金来源: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欧盟、塞浦路斯等。
- 资金总额:21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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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气候恢复试点项目(PPCR)
- 目标:通过私营部门参与建设社区气候恢复能力。
- 执行机构:水土保持和流域管理部(DSCWM)、农业发展部(MoAD)和科学、技术和环境部(MoSTE)。
- 资金形式:赠款和优惠贷款。
- 资金来源:气候投资基金(CIF)。
- 资金总额:8230万美元。
结论
尼泊尔在气候变化适应性项目上获得了大量国际资金,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许多项目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报告指出,需要加强适应性融资的透明度和问责机制,同时推动创新融资模式,如建立气候变化基金,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此外,还需加强地方机构的能力,提高其在气候变化适应性项目中的参与度和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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