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8-深交所-特_力A_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_11页_233kb
报告摘要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25、200025,证券简称:特力A、特力B)发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股东结构变化及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 项目 | 本报告期(元) | 上年同期(元) | 增减幅度 |
|---|---|---|---|
| 营业收入 | 79,720,863.02 | 81,285,344.52 | -1.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62,157.52 | 788,018.17 | 681.9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79,579.34 | 767,054.77 | 562.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0,759.65 | 29,617,359.36 | -88.99%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07 | 0.0032 | 546.88%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207 | 0.0032 | 546.8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1% | 0.15% | 0.56% |
| 总资产 | 1,146,134,010.72 | 1,168,667,927.49 | -1.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74,331,209.84 | 868,169,052.32 | 0.71% |
财务指标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686,227.71元,同比增长377.93%,主要由于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应收车款增加。
- 存货:期末余额为9,828,536.01元,同比下降39.15%,主要由于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库存车辆减少。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4,147,623.49元,同比下降63.81%,主要由于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实现销售结转预收汽车款。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9,904,418.01元,同比增长164.66%,主要由于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
- 财务费用:本年累计为407,067.07元,同比下降89.59%,主要由于归还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 利润总额:本年累计为6,476,926.40元,同比增长716.34%,主要由于租金收入增加及利息支出减少。
- 净利润:本年累计为6,184,364.57元,同比增长1336.31%,主要由于租金收入增加及利息支出减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8.99%,主要由于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上年同期加大力度销售年初库存。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累计为10,694,567.83元,同比增加42,910,606.58元,主要由于赎回年初理财产品致现金流入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累计为-12,387,491.67元,同比减少635,256,676.67元,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位。
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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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6,8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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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09%,持股数量151,870,56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20,587,056股。
-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3.88%,持股数量71,000,00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 KGI ASIALIMITED:持股2.45%,持股数量7,292,417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持股0.40%,持股数量1,195,59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LIMITED:持股0.37%,持股数量1,094,03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翁政文:持股0.20%,持股数量604,499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曾惠明:持股0.13%,持股数量4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持股0.13%,持股数量379,078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李光鑫:持股0.11%,持股数量314,158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何杏:持股0.10%,持股数量311,4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黄楚云:持股0.09%,持股数量265,9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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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关联关系说明:前十名股东中,国有法人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
重要事项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发出《关于拟减持特力A部分股票的告知函》,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945,632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承诺事项
- 股改承诺:特发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不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并将部分股份用于管理层激励。该承诺因不符合新规定暂未执行,计划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长效激励制度建设。
- 分红承诺:公司承诺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且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特发集团承诺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特力集团存在同业竞争。
其他事项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无违规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不存在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
总结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表现显著改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租金收入增加及利息支出减少。公司股东结构稳定,特发集团仍为最大股东。控股股东计划减持部分股份,但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承诺履行良好,包括分红和避免同业竞争等,未来将推动长效激励制度建设,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股东回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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