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2-OECD-_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_(中文翻译版)_63页_1mb
报告摘要
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立法模板(支柱二)
1. 核心目标
- 改革国际税收规则,确保跨国企业集团对其全球经营活动缴纳最低税款。
- 支持“双支柱方案”,要求跨国企业在其运营地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
2. 核心机制
- 最低税率:全球统一15%的最低有效税率。
- 补足税规则:辖区内若企业有效税率低于15%,需对超额利润征收补足税(分为IIR和UTPR两种机制)。
3. 关键定义
- 成员实体:跨国企业集团中位于适用地区的法人实体。
- 排除实体:政府、非营利组织、养老基金等特定机构,不受规则约束。
- 穿透实体:在所在地不缴纳所得税的实体。
4. 计算规则
- GloBE所得:调整财务账面所得,排除部分跨境交易和损失(如国际海运所得)。
- 有效税率:辖区内成员实体的累计税负与其净GloBE所得之比,若低于15%触发补足税。
- 基于实质的所得排除:按工资成本和有形资产账面价值的5%(过渡期降低)计算排除额。
5. 特殊情形
- 税收中性规则: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税收透明体、常设机构适用豁免或调整。
- 多层集团:允许多个母公司作为同一跨国企业集团对待。
- 安全港机制:允许企业通过满足条件申请豁免补足税。
6. 过渡与实施
- 逐年过渡:至2023年实施,长期过渡期延长至2030年代。
- 主管当局协议:自动交换GloBE信息,强化国际税收合作。
- 五年选择权:企业可向税务机关申请豁免补足税(需审核)。
7. 政策意义
- 提升税收透明度,抑制跨国企业避税行为。
- 建立包容性框架,确保规则全球协调实施。
8. 定义附录
文件详列了160多个专业术语(如“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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