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航洋城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尽调报告_2mb
报告摘要
航洋城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尽职调查报告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是对“航洋城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尽职调查结果,涵盖项目基本情况、资产支持证券情况、主要业务参与人、合规性意见等核心内容。项目由国海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担任托管人,主要资产为航洋国际城购物中心相关的信托受益权,其对应的信托贷款由航洋集团和海派物业提供。
二、主要观点
1.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航洋城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证券公司资产支持证券。
- 目标募集规模:人民币24.9亿元。
- 资产支持证券分档:分为优先级01至10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存续期限: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法定到期日止,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在法定到期日前清偿完毕。
- 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均为100元。
- 发行方式:按面值发行。
- 资产支持证券的转让: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但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转让。
2. 资产支持证券的偿付方式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每个兑付日进行收益和本金的分配,每期本金在到期日前12个月内随利息一并偿还,每次偿还金额为该期本金的四分之一。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在专项计划存续期每满一年年末分配,本金在产品到期时分配。
3. 预期收益率与调整机制
- 预期收益率:由《认购协议》确定。
- 预期收益率调整:
- 专项计划存续满三年时,对优先级04至10的预期收益率进行上浮0.50% + 浮动利率调整(到期日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 发行日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 专项计划存续满六年时,对优先级07至10的预期收益率进行上浮1.00% + 浮动利率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80个基点。
4. 回购与回售安排
- 回购事件:专项计划存续满三年、六年时,航洋集团有权回购剩余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并履行赎回义务。
- 回售事件:
- 专项计划存续满三年时,优先级04至10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选择回售。
- 专项计划存续满六年时,优先级07至10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选择回售。
5. 合规性意见
项目组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和《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项目合法合规,具备发行条件。
三、关键信息
1. 基础资产
- 基础资产为航洋国际城购物中心的租金、商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等应收账款。
- 基础资产需满足合格标准,包括信托合同有效、原始权益人合法持有、无权利限制等。
- 基础资产的回收款包括信托贷款本金、利息、执行费用、担保支付、抵押权实现等。
2. 重要业务参与人
- 航洋集团:为信托贷款的借款人,同时也是差额支付人和差额支付担保人。
- 海派物业:为航洋国际城购物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信托贷款的借款人。
- 计划管理人:国海证券,负责专项计划的管理、发行、销售及资产收益分配。
-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负责专项计划资金的托管。
- 资产服务机构:航洋集团和海派物业,负责基础资产的管理与运营。
3. 专项计划账户与资金管理
- 募集专用账户:用于接收投资者认购资金。
- 信托收款账户:用于接收物业收入。
- 信托还款账户:用于归集、存放信托财产,支付信托费用及分配信托利益。
- 保证金科目:用于担保信托贷款的还款义务,金额为3,000万元,按19:1比例划入。
- 专项计划账户:用于专项计划的所有货币收支,包括资金划拨、投资、收益分配等。
4. 合规性与风险控制
- 合格标准:确保基础资产和信托贷款符合法律、合同及专项计划文件规定。
- 加速清偿事件:包括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资产服务机构解任、累计违约率超过5%等。
- 差额支付启动日:若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计划管理人启动差额支付。
- 担保启动事件:差额支付承诺人未能补足差额资金时,启动担保程序。
5. 项目组尽职调查
- 调查对象:包括借款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管理人等。
- 调查内容:
- 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与基础资产相关业务情况。
- 基础资产合法性、权属、现金流情况、可特定化情况等。
- 调查方式:包括资料收集、第三方核实、访谈、中介协调会议等。
- 主要问题:航洋城的物业管理费收入由子公司海派物业收取,为保障投资者权益,该部分收入被纳入基础资产。
- 调查结果:项目组确认基础资产具备合规性,符合专项计划的设立要求。
四、专项计划涉及的日期与期间
1. 重要日期定义
- 信托资金交付日:委托人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之日。
- 信托受益权转让日:原始受益人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计划管理人之日。
- 专项计划设立日:募集专用账户认购资金达到目标规模,计划管理人公告设立日。
- 兑付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获付款项划拨至其账户之日。
- 信托贷款还款日:借款人偿还信托贷款利息和/或本金之日。
- 信托利益分配日:受托人将信托利益划至专项计划账户之日。
- 收益核算日:托管人验证专项计划账户资金总额之日。
- 差额支付启动日:计划管理人启动差额支付之日。
- 票面利率调整公告日:计划管理人向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公告利率调整结果之日。
- 回售登记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可申报回售的期间。
- 回售通知日:计划管理人通知航洋集团回售申报之日。
- 回购公告期:航洋集团可公告行使回购权的期间。
- 回购公告日:航洋集团决定回购并公告之日。
- 赎回划款日/回购划款日:航洋集团将回售/回购价款划入专项计划账户之日。
- 准备金划款日:在航洋集团未足额划款时,监管账户资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 专项计划清算日: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完毕或发生违约事件时,专项计划清算。
五、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
- 联合评级:对专项计划涉及的基础资产、交易结构、法律要素及参与机构进行了信用分析,评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AA+】,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评级。
六、主要业务参与人背景
1. 航洋集团
- 成立时间:1995年9月12日。
-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陈庚威。
- 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经营、商业管理咨询等。
- 公司类型: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 业务地位:广西南宁市顶级的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服务提供商。
2. 海派物业
- 成立时间:2010年1月4日。
-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陈武。
-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商业管理咨询等。
- 为航洋国际城购物中心提供物业服务,负责物业费的收取。
3. 股权结构变化
- 航洋集团经历多次增资与股权变更,最终股权结构为:
- 陈航:57.02%
- 东方资本集团(海外)有限公司:42.98%
七、总结
本专项计划为航洋城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证券项目,以航洋国际城购物中心的租金、商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等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由国海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行。项目具有清晰的资产结构、合规的法律框架、明确的现金流分配机制和风险控制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项目组通过详尽的尽职调查,确认了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可行性,为专项计划的设立与发行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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