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央行-迈向老龄化韩国老年工人的可持续就业(英)-2025_34页_2mb
报告摘要
朝鲜老劳动者就业可持续的道路
背景
- 大韩民国已正式成为“超高龄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20%,且老龄化加速,预计到2050年占比将超40%。
- 老年人强烈意愿继续工作,但存在劳动供给下降、收入断崖、工作技能不匹配等问题。
- 日本先于韩国进入超老龄社会,其“逐步推进”策略(60岁退休-65岁就业保障-70岁工作机会)借鉴经验可供韩国参考。
现有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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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退休年龄延长(60岁)**虽增加了老年就业,但效果集中于大企业和工会单位。
- 对企业劳动成本增加响应包括推荐退休、早退和青年雇佣削减,导致青年就业下降约0.4–1.5个岗位/每1名老年就业者。
- 区域影响不均衡, 大型企业工会推动老年人雇用,加剧“两极化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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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方面
- 老年人退休后面临“收入断崖”,由于国民年金资格年龄(65岁)较退休年龄滞后,产生5年收入空窗期。
- 国际比较显示,韩国老年贫困率居OECD首位(40.4%),亟需通过工作维持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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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匹配与满意度
- 老年人实际工作中,30%无法维持原职业,简单劳动或固定福利岗缺乏质量。
- 政府“老年就业计划”仅占老年就业市场14%,且多为低质量、公益性岗位。
经验借鉴:日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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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逐步推进:60–65–70岁就业框架,历时30年(1998–2025)。
- 1998–2000年:自愿阶段,企业自主选择保留老年雇员。
- 2006年起:逐步引入资格限定与全面保障义务。
- 并配套调整任务、薪酬与时长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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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化就业选项:灵活结合退休后再雇佣/退休年龄延长/废除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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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支持:提供“老年继续雇佣基础福利金”,并依据企业雇用措施类型提供差额补贴。
政策建议:韩国路径
优先推广“退休后再雇佣”而非延长法定退休年龄
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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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推行自愿再就业
- 制度化再雇佣机制,允许企业和雇员协商调整:
- 税收优惠与重新就业补贴门槛调整(如至少重新雇佣30%的老年人)
- 提高当前支持金额(从90万韩元/人调整评估中讨论)。
- 制度化再雇佣机制,允许企业和雇员协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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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薪酬与任务弹性机制
- 鼓励企业设立基于任务与绩效的工资体系,避免终身制薪酬结构。
- 利用“中介劳工法”调整特定年龄临时工作权,增强弹性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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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逐步引入义务性义务
- 在5年内完成制度框架修订,结合社会共识推动逐步义务化。
预期效益
- 宏观经济:持续就业至65岁,预计可提升GDP增长率0.9–1.4%p,抵消部分人口收缩导致的放缓。
- 个体收入:60–64岁期间月收入模拟高达238万韩元,养老金额从65岁起较单纯退休增加14万韩元/月。
- 贫困缓解与技能发挥:有效填补收入空白期,促进经验与生产力的持续性。
结论
单纯延长退休年龄伴随工资体系僵化恐重现负面效应,退休后再就业配套工资改革是更可持续路径。政策应以自愿激励为核心,结合财政支持逐步引入义务约束,构建平衡代际协同与劳动市场柔性的老年就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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