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2-宏源证券-石油石化_PM2.5行业会议-大气十条_22页_1mb
报告摘要
PM2.5治理与油品升级专题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本报告围绕PM2.5治理和油品升级两个主题,分析了中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进展与挑战,并提出以“大气十条”为指导的治理路径。报告强调PM2.5治理需要多维度、跨区域协同推进,同时指出油品升级是减少移动源污染的重要手段。
主要观点
1.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但PM2.5问题突出
- 中国在SOx、NOx及PM10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SO2浓度从2005年的47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12年的30微克/立方米,PM10从95微克/立方米降至76微克/立方米。
- 但PM2.5污染形势严峻,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10个月PM2.5平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是二级标准的1.9倍,其中京津冀地区污染最严重,达到2.93倍。
- PM2.5具有高浓度、高占比、高二次成分比例、高氧化性以及高影响范围等新特点。
2. PM2.5治理需区别对待与跨区域联动
- 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首要污染物为PM2.5,而中西部地区仍以PM10为主。
- PM2.5治理需加强源解析,识别不同污染源的贡献,从而精准施策。
- 治理应强调跨区域联动,通过区域协作机制实现污染控制。
3. “大气十条”是PM2.5治理的纲领性文件
- “大气十条”规划期为2012~2017年,目标是改善全国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
-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控制目标分别为25%、20%、15%的下降幅度。
- 非重点区域以控制PM10为主,部分区域PM10零增长。
关键治理措施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 2017年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
- 京津冀地区进一步加快淘汰进度,2015年基本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
- 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
- 所有燃煤电厂、钢铁烧结机、石油炼制企业等需安装脱硫脱硝设施。
- 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新建脱硝机组装机容量达1.1亿千瓦。
- 推进VOC污染治理
- 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应用,推进油气回收治理。
- 到2017年全面完成石化行业VOC治理,重点区域提前完成。
-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 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推广机械化清扫和密闭运输。
- 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如天然气、电等。
-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 优化交通管理,推广智能交通和公交优先。
- 提高燃油品质,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汽油,逐步供应国五车用柴油。
-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5年前完成北京黄标车淘汰,2017年前完成京津冀地区全面淘汰。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 禁止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项目。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 到2015年,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1亿吨等。
- 未达标地区暂停重点行业项目审批。
- 压缩过剩产能
- 重点压缩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涉及七八个省份。
- 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推动企业转型。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与科技创新
- 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
- 加强对灰霾、臭氧、VOCs等污染机理和治理技术的研究。
-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国际合作。
- 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 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市场需求,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产业化。
- 鼓励外商投资,支持绿色建筑、热电冷联供等技术应用。
(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 到2017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总量比重降至65%以下。
- 京津冀地区提出明确的煤炭削减目标,如北京削减1300万吨原煤。
-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 提高煤炭洗选比例,2017年原煤入洗率超过70%。
- 建立洁净煤配送网络,推广型煤和清洁能源。
-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强化节能标准。
- 重点区域新建高能耗项目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 调整产业布局
- 合理规划重点产业发展,避免重污染项目在生态脆弱区布局。
- 优化空间格局
- 推动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到2017年基本完成。
-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监管。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 激励与约束并举
- 推行污染治理设施一体化运营、绿色信贷、排污权交易等政策。
- 完善价格税收体系
- 推进脱硝电价、天然气价格改革,合理调整成品油价格。
- 拓宽投融资渠道
-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 完善法律法规
- 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制度。
-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 2013年底实现重点城市PM2.5监测全覆盖,2015年底实现全国地级城市监测点全覆盖。
-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 推进联合执法,依法关停违法企业,强化责任追究。
- 实行环境信息公开
- 公布空气质量排名,强制公开企业排放信息。
(八)建立区域协调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
-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协作机制,统一治理标准。
- 分解目标任务
- 各地签署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格考核制度。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 完善监测预警系统
- 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 制定应急预案
- 重点城市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
- 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 引导公众防护,加强应急演练。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
- 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
- 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定实施细则,公开任务和指标。
-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 环保部门加强指导与监督,其他部门协同推进政策落地。
- 强化企业施治责任
- 企业应采用先进工艺,确保达标排放,接受社会监督。
- 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 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推动环保人才培养。
简要总结
- 各地需制定实施细则,签署目标责任书,落实重点任务。
- 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完善相关制度。
- 推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治理。
- 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尽快出台配套政策。
投资建议
- 投资评级为增持,未来6个月内有望跑赢沪深300指数5%以上。
- 重点关注与PM2.5治理相关的行业,如清洁能源、环保设备、VOC治理等。
- 石化行业作为VOC治理重点,具备较大发展空间。
作者信息
- 柴沁虎:宏源证券石化行业研究员,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从事能源化工行业研究。
- 刘喆:宏源证券石化行业研究员,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从事能源化工行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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