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2-五矿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与操作细则解读_5页_695kb
报告摘要
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与操作细则总结
核心内容
2026年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同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两项法规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是继2025年12月31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修订后,第二部根据《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制定的配套法规。
《指引》和《细则》旨在通过规范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使用、披露及管理,提升公募基金行业的透明度与规范性,强化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评价机构的监管约束,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
主要观点
《指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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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
强调业绩比较基准应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相匹配,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以增强其严肃性和稳定性。 -
强化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对基金经理及基金投资风格进行持续监测和管理。 -
加强外部约束
明确基金托管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销售机构和评价机构在展示和使用业绩比较基准方面的行为,同时加强投资者教育。 -
严格监管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对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细则》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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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设置规范
要求基金选择与主要资产类型匹配的指数,确保其代表性、编制方案合理性及持续运作能力。细化基金定期报告中关于业绩比较基准的信息披露要求。 -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与管理机制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全流程的业绩比较基准管理机制,并设立独立部门对偏离基准的合理性及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合规部门需对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内部问责机制。 -
基金托管人与评价机构规范
要求基金托管人建立涵盖合同条款评估、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复核等环节的工作机制,配备专业人员和系统。基金评价机构需围绕业绩比较基准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方法、分类及指标体系。
关键信息
- 政策背景:两项法规是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旨在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提升行业透明度。
- 行业影响:业绩比较基准将成为基金投资的“锚”和“尺”,对产品定位、投资策略、风格表征、业绩衡量及投资行为进行约束。特别对主动管理权益基金,将促使基金公司更加注重投研能力,而非依赖高偏离度的股票配置。
- 未来发展方向:公募基金行业将向权益类基金聚焦,但主动管理权益基金需重新定位。建议基金管理公司转向产业主题型基金和多资产投资基金,以适应市场变化并提升投资稳定性。
- 风险提示:
- 《行动方案》后续法规出台不及时;
- 公募基金监管政策方向发生变动。
对行业的影响
- 提升透明度:通过规范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和展示,增强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理解与信任。
- 强化考核机制:将业绩比较基准纳入基金公司考核评价体系,推动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
- 优化投资策略:促使基金公司更加注重投研能力,提升主动管理的竞争力。
- 促进行业转型:推动公募基金从依赖高偏离度投资向稳健、透明、长期化发展。
结论
《指引》和《细则》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公募基金行业在规范性与透明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与表征作用,推动基金公司优化运营模式与投资策略,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未来,公募基金行业将更加注重投研能力与长期回报,而主动管理权益基金将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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