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0-深交所-辰安科技_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_435页_7mb
报告摘要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2元,预计发行日期为2016年7月13日。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股份锁定期安排
- 控股股东清华控股:锁定期为36个月,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后五年内,每年可转让不超过5%的股份,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锁定期为36个月,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后24个月内,每12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 其他股东(轩辕集团、辰源世纪、上海瑞为等):锁定期为12个月,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后第一年可减持不超过50%,第二年可减持不超过100%;锁定期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 自然人股东及高管配偶:锁定期为12个月,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后24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 前董事及高管:锁定期为12个月,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后24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二、稳定股价措施
- 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包括:
- 在6个月内通过回购、增持、利润分配、削减开支等方式稳定股价;
-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不高于20%;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承诺在触发条件后10个交易日内制定增持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高于2%;
- 董事、高管若未履行增持承诺,公司可扣留其现金分红或薪酬,直至履行承诺为止。
三、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20%;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股价与股本匹配性等因素;
- 若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四、税收优惠政策
- 公司及子公司享受多项税收优惠,包括:
- 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及子公司自2012年起适用15%的税率,若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将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 增值税退税和免税: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 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2年起,公司技术开发收入享受免税政策;
- 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60.47%、67.23%和41.24%,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五、客户集中度风险
-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及系统集成商,其中中电公司为第一大客户,占比分别为34.01%、58.28%和49.90%;
- 客户相对集中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海外市场拓展风险
- 海外市场收入占比分别为34.01%、58.28%和49.91%,主要客户为所在国或地区的政府部门;
- 海外市场拓展受政府投资力度及政治环境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政策和汇率风险。
七、公司承诺与责任
- 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信息导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若未履行承诺,将面临法律追责,并可能被限制转让股份或扣留分红。
八、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2015年12月31日)经营状况良好,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626.55万元,净利润283.89万元;
- 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预计营业收入为15,200~17,000万元,净利润为1,250~1,400万元;
- 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未有重大诉讼或仲裁。
总结
本招股说明书明确了辰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安排、股份锁定期、稳定股价措施、利润分配政策、税收优惠情况及主要风险因素。公司强调了对投资者的责任,承诺信息的真实性及对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体现了公司对合规性和投资者利益的重视。同时,公司强调了其业务对政府投资的依赖、客户集中度、海外市场拓展等潜在风险,为投资者提供了全面的信息参考。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