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上交所-2023年度营业收入专项扣除报告_11页_2mb
报告摘要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专项扣除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旨在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斯康达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提供专项核查意见。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进行编制与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合法与完整。
主要观点
-
报告用途与目的限定
- 本报告仅供瑞斯康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扣除情况表需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以全面理解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
管理层责任
- 瑞斯康达公司管理层负责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并按照相关法规编制扣除情况表,确保其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注册会计师责任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实施核查工作,以获取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
-
核查工作概述
- 核查工作包括对会计记录的检查等必要程序,为专项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
专项核查意见
- 经核查,瑞斯康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关键信息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2023年度)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 营业收入金额 | 162,606.52 | - | 215,579.89 |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488.49 | - | 2,116.22 | - |
| 扣除项目占比 | 0.92% | - | 0.98% |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61,118.03 | - | 213,463.67 | - |
扣除项目分类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包括房屋租赁收入、销售材料、水电费收入等。
- 本年度扣除金额为1,488.49万元,上年度为2,116.22万元。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涉及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交易、虚假收入、显失公允的交易等。
- 本年度未列示具体金额,上年度亦未列示具体金额。
-
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61,118.03万元(本年度)和213,463.67万元(上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 执业证书编号:33000001
- 批准执业文号:浙财会[2011]25号
- 批准执业日期:1998年11月21日设立,2011年6月28日转制
- 执业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
- 执业资质说明:执业证书是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的凭证,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注册会计师信息
- 姜波:中国注册会计师,负责专项核查意见的出具。
- 印志娟:中国注册会计师,共同签署专项核查意见。
报告日期
- 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期:2024年4月26日
其他说明
- 本报告仅为瑞斯康达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目的而提供,文件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未经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披露。
附件与图像说明
- 文档包含多张图像,如执业证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营业执照副本等,用于辅助说明相关内容。
- 部分图像未提供明确内容,可能为格式或排版错误。
总结
本报告详细列示了瑞斯康达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其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报告强调了其仅限于年度报告披露使用,并对文件的使用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