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3月27日报送)_269页_3mb
报告摘要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1,653.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且发行后总股本为66,125,150股。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相关承诺的履行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及各相关方承诺若因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进行赔偿。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及流通限制
- 控股股东李志刚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且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的预案,主要包括: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增持股份:在触发条件时,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控股股东),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公司回购股份:若增持未达效果,董事会将在5个交易日内拟定回购方案,单次回购不低于总股本的1%,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三、承诺履行约束措施
- 若公司或股东未能履行相关承诺,将通过公告说明原因,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对于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公司承诺冻结自有资金以提供赔偿保障。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五、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且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20%。
- 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2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至80%(成熟期无重大支出)。
-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确保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六、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摊薄影响,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 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募投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销售收入28,376万元,净利润6,565万元。
- 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加销售收入。
- 完善人才战略:吸引和培养人才,提高公司创新能力。
- 优化管理层激励:完善薪酬制度,提升管理效率。
- 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制定和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确保投资者利益。
七、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增长,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 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募投项目风险、管理风险、税收政策变动风险、成长性风险。
九、主要财务数据
- 2017年:营业收入1.65亿元,净利润6,712.72万元,所有者权益1.52亿元,资产负债率60.34%。
- 2016年:营业收入7,696.37万元,净利润3,020.35万元,所有者权益7,164.31万元,资产负债率56.35%。
- 2015年:营业收入3,885.81万元,净利润884.76万元,所有者权益4,143.96万元,资产负债率53.30%。
- 主要财务指标:流动比率稳定在1.61-1.82之间,速动比率0.86-1.07,每股净资产3.06元(发行前)。
十、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 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21,150万元,拟投入18,775万元,建设期24个月。
- 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总投资9,975万元,拟投入9,975万元,建设期24个月。
若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解决;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时间不一致,公司将先以自有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结构清晰总结
1. 发行概况
-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不超过1,653.60万股
- 发行后总股本:66,125,150股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 股份锁定与流通限制
- 控股股东李志刚:锁定期3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低于发行价。
- 其他股东: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低于发行价。
- 董事、监事、高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25%每年,且不低于发行价。
3. 稳定股价措施
- 控股股东及高管增持:2个交易日内启动,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控股股东)。
- 公司回购:单次不低于总股本的1%,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4. 承诺履行约束
- 未能履行承诺将导致公司或个人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冻结资金以提供保障。
5. 滚存利润分配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
6. 股利分配政策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20%。
- 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调整,最低为2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至80%(成熟期无重大支出)。
7.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 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公司竞争力。
- 强化市场开拓和人力资源管理。
- 优化管理层激励和投资回报机制。
8. 持续盈利能力
-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不利因素影响持续盈利能力。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9. 风险提示
- 包括市场、财务、技术、募投、管理、税收政策变动及成长性风险。
10.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帝尔激光生产基地和研发基地项目,总投资31,125万元,拟投入28,750万元。
附录:专业术语释义
- 激光刻蚀:利用高能量激光汽化去除材料。
- 激光消融: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制备的激光加工技术。
- PERC:钝化发射区和背表面电池,高效太阳能电池技术。
- MWT:金属绕通背接触电池,提高电池效率。
- LID/R:光致衰减和再生技术,降低电池衰减。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获得多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 无形资产占比: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为0.06%。
以上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核心内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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