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协议下各缔约国经济发展展望_13页_937kb
报告摘要
RCEP协议下各缔约国经济发展展望总结
核心内容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建成。该协定具有“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惠”四大特征,旨在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支持多边贸易体系,并为全球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主要观点
- RCEP的意义:RCEP是应对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缓解全球经济下滑压力,推动区域经济复苏。
- 协定内容:协定涵盖20章和多个附件,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强调规则统一和贸易便利化。
- 对缔约国的推动作用:RCEP为15个缔约国提供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有助于促进技术交流、企业创新和区域合作。
- 中国战略意义:RCEP为中国的“双循环”战略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合作。
关键信息
一、RCEP的签署背景
- 签署时间与参与国家:2020年11月15日,由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5国签署。
- 谈判历程:谈判自2012年启动,历经31轮,期间受到印度退出和新冠疫情的影响。
- 现实意义:RCEP的签署有助于缓解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影响,同时为区域经济提供新的增长渠道。
二、RCEP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 现代性:整合“10+1”自由贸易关系,涵盖新兴贸易趋势,如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发展等。
- 全面性:协定内容覆盖广泛,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
- 高质量性:协定在贸易自由化基础上,加强了对公共政策目标的尊重,如金融监管例外条款、安全利益保护条款等。
- 互惠性:协定允许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共享合作成果,尤其关注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
三、签署RCEP对各缔约国的影响
(一)东盟国家
- 贸易出口与投资吸收:RCEP有助于东盟国家提升贸易出口和吸收投资,特别是新加坡、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家。
- 贸易开放度高:东盟国家贸易开放度普遍较高,RCEP对其经济复苏具有重要意义。
(二)日本与韩国
- 日本:RCEP为日本提供新的出口市场,符合其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和产业技术升级的战略。
- 韩国:协定有助于韩国拓展出口市场,提升投资开放度,支持其制造业复兴计划。
(三)新西兰与澳大利亚
- 新西兰:协定有助于巩固其与主要贸易伙伴的伙伴关系,预计到2045年将提高实际GDP。
- 澳大利亚:RCEP对澳大利亚的出口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中澳贸易关系修复方面。
(四)中国
- 双循环战略:RCEP为中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支持。
- 经济韧性:协定有助于中国在疫情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背景下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 贸易占比:2019年中国与RCEP缔约国的贸易占其对外贸易总量的31.2%,疫情后提升至31.8%。
四、RCEP的实施与生效
- 批准情况:中国和泰国已核准RCEP,预计所有成员国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批准,协定于2022年1月生效。
- 生效条件:协定需至少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伙伴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后正式生效。
附录:RCEP协定主要内容概览
| 章节 | 主要内容 |
|---|---|
| 第一章 | 明确RCEP缔约目标,建立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经济合作框架 |
| 第二章 | 推动货物贸易自由化,包括国民待遇、关税减免、取消数量限制等 |
| 第三章 | 原产地规则,涵盖原产地成分累积原则和详细认证程序 |
| 第四章 | 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提升通关效率和透明度 |
| 第五章 | 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保护人类健康,避免不合理贸易限制 |
| 第六章 | 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 |
| 第七章 | 贸易救济,设立过渡性保障措施制度 |
| 第八章 | 服务贸易,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当地存在等规则 |
| 第九章 | 自然人临时流动,提高人员流动政策透明度 |
| 第十章 | 投资,包括投资保护、自由化、促进和便利化 |
| 第十一章 | 知识产权保护,涵盖著作权、商标、专利、反不正当竞争等 |
| 第十二章 | 电子商务,促进电子方式改善贸易管理与程序 |
| 第十三章 | 竞争政策,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
| 第十四章 | 中小企业,提供合作平台,促进其参与区域供应链 |
| 第十五章 | 经济技术合作,实施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项目 |
| 第十六章 | 政府采购,提高透明度,促进合作 |
| 第十七章 | 一般条款和例外,允许缔约方为保护安全利益采取必要措施 |
| 第十八章 | 机构条款,设立部长会议、联合委员会等机构 |
| 第十九章 | 争端解决,提供高效透明的争端解决程序 |
| 第二十章 | 最终条款,规定协定的生效、修订、加入及退出机制 |
数据来源
- Wind数据库
- 新世纪评级整理
- 中国商务部网站
免责声明
本报告为新世纪评级基于公开及合法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所得的研究成果,版权归新世纪评级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传播。引用或转载需注明出处,并不得对内容进行有悖原意的修改。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