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_Reforming_E_36页_1mb
报告摘要
总结:改革电子通信服务:关键评估
核心内容
本报告分析了欧洲委员会于2016年9月提出的电子通信监管框架改革提案。报告指出,尽管该提案包含一些有意义的改变,但总体上未能充分反映过去二十年欧洲电子通信监管的经验教训,表现出保守、脆弱、“复古”等问题。欧洲委员会未能充分评估轻量、事后监管(ex post)模式的潜在优势。
主要观点
-
提案的问题:
- 路径依赖:提案未承认过去的失败,也未考虑新的、更灵活的监管工具。
- 渐进式改革:提案主要在现有框架基础上增加规则,而非删除或改革无效的安排。
- 脆弱性:删除关键治理和频谱管理条款可能影响整体效果。
- “复古”:提案未考虑新兴的灵活、适应性监管需求,特别是对终端用户赋能方面。
- 协调不足:提案在频谱政策上仍显保守,未能充分协调欧盟内部市场。
-
IMCO委员会关注的领域:
- 内部市场:提案未充分推动跨边界的通信服务和数据流动。
- 普遍服务:普遍服务被认为是监管框架中的“安全网”,未来作用有限。
- 消费者保护:消费者保护规则过于模糊,可能导致新的竞争影响性监管。
- OTT玩家:提案未有效解决OTT玩家的监管问题,存在法律碎片化风险。
-
政策建议:
- 建议成员国制定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计划,并由欧洲委员会进行事后评估。
- 增强和调整一般消费者法律条款,与GDPR和NIS指令相结合。
- 推动更协调的频谱政策和更灵活的监管框架,以适应互联网的快速变化。
关键信息
当前评估表
| 项目 | VHC连接性 | 移动和频谱 | 普遍服务 | 消费者保护 | OTT玩家 | 机构治理 |
|---|---|---|---|---|---|---|
| 有效性 | ** | * | *** | ** | * | *** |
| 效率 | ** | ** | *** | * | ** | ** |
| 一致性 | *** | *** | **** | ** | ** | *** |
| 相关性 | ** | * | *** | ** | * | *** |
评估依据
- 技术发展不均:成员国在VHC网络发展上存在显著差异,现有监管框架未能有效促进这一发展。
- 频谱政策不足:欧盟在频谱管理上缺乏协调,影响了无线宽带的推广。
- 普遍服务规则过时:普遍服务规则未能适应当前的市场和技术环境。
- 消费者保护规则模糊:规则过于宽泛,可能影响市场竞争。
- OTTS监管不明确:OTTS的监管缺乏清晰的法律框架,导致欧盟内部法律碎片化。
欧盟电子通信监管框架的演变
- 起源与目标:欧盟电子通信监管始于1998年的“第一电信包”,随后于2002年修订为“第二电信包”,并不断更新。
- 主要特征:
- 涵盖所有电子通信服务,包括电信和广播。
- 借鉴竞争法工具,如市场定义和市场支配地位。
- 多层级治理结构,由欧盟机构、欧洲委员会和成员国监管机构(NRA)共同执行。
- 成就与问题:
- 促进了价格下降和市场开放,但也导致了基础设施投资不足。
- 未能实现真正的数字单一市场,主要关注国内市场自由化。
- 在技术适应性、市场协调和消费者保护方面存在不足。
互联网的演变
- 互联网分层结构:互联网由基础设施层、逻辑层和应用层组成,现有框架主要关注基础设施和逻辑层。
- 新兴趋势:平台化趋势明显,垂直整合平台利用流量加速技术,构建半封闭生态。
- 监管挑战:现有监管框架未能适应互联网的快速变化,导致政策滞后。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结论:当前提案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存在改进空间。
- 建议:
- 推动更灵活的监管框架。
- 加强消费者保护和OTTS监管。
- 促进频谱政策的协调与统一。
- 增强成员国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自主性,同时确保监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 Yoo, 2014
- Pelkmans and Renda, 2011
- Palacin et al., 2013
- David Clark and KC Claffy, 2014, 2015
附录:缩略词表
- DG COMP: 竞争事务总司
- DSM: 数字单一市场
- EC: 欧洲委员会
- EP: 欧洲议会
- EU: 欧洲联盟
- IP: 因特网协议
- LTE: 长期演进
- MS: 成员国
- TFEU: 欧盟运作条约
- UK: 英国
- VHC: 非常高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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