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9-华泰证券-中行及招行不良ABS产品研究:不良ABS重启落地,迎不良化解新途径_13页_1mb
报告摘要
不良ABS重启总结
核心内容
不良资产证券化(不良ABS)在2016年5月19日重启,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率先推出不良贷款证券化试点产品,分别为“16中誉1”和“16和萃1”,标志着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创新和拓展。
主要观点
- 不良ABS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一种市场化处置手段。
- 不良ABS与正常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ABS)在基础资产和现金流回收上存在显著差异,不良ABS需通过资产打折方式体现资产价值。
- 不良ABS有助于银行减轻资本消耗、提高资产质量,并改善“短借长贷”的期限错配问题。
- 试点产品发行规模较小,但释放出积极信号,为后续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信息
试点产品概况
- 16中誉1:发行规模3.01亿元,基础资产为中国银行山东分行的不良类公司贷款,未偿还本息余额12.5亿元,抵押贷款占比81%,折扣率24.01%。
- 16和萃1:发行规模2.33亿元,基础资产为招商银行的信用卡消费类不良贷款,未偿还本息余额21亿元,集中度较低,折扣率11.09%。
产品设计与交易结构
- 两单产品均采用优先/次级分层结构,优先档利率分别为3.42%和3%,均为3A评级。
- 16中誉1引入“资产服务顾问”(由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进行外部监督,并设立流动性储备账户。
- 16和萃1采用内部增信机制,设立流动性储备账户,同时引入信用触发机制,保障优先档利息支付。
政策背景与历史
- 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自2005年开始,2006-2008年曾发行4单产品,为本次重启提供经验。
- 2016年2月,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发布文件,正式提出不良ABS试点。
- 2016年4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风险与挑战
- 不良ABS的估值定价难度较大,需进一步完善机制。
- 市场需求不足,主要投资者为商业银行,流动性较低。
- 投资者群体狭窄,多数仍为商业银行互持,缺乏多元化参与。
后续发展潜力
- 不良ABS有望成为银行化解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
- 随着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完善,不良ABS业务规模或将扩大。
- 未来需解决合理定价、流动性及市场需求等问题。
建议关注
- 首批试点银行:招商银行(一体两翼、轻型银行战略;员工持股)。
- 不良资产管理相关标的:
- 浙江东方(拟注入包括浙商资产在内的72亿金融资产,成为A股AMC第一股)。
- 陕国投(入股省属AMC,多元金融布局再填一子)。
风险提示
- 经济下行超预期可能加剧银行不良资产压力。
- 不良ABS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进一步政策支持和市场培育。
行业评级
- 银行:增持(维持)
- 非银行金融:增持(维持)
评级说明
- 行业评级:以报告发布日后6个月内的行业涨跌幅为基准,对比沪深300指数。
- 增持:行业股票指数超越基准。
- 中性:行业股票指数基本与基准持平。
- 减持:行业股票指数明显弱于基准。
市场与政策展望
- 不良ABS市场未来有较大发展空间,需关注政策推进及市场成熟度。
- 随着资产证券化机制不断完善,不良ABS将成为银行不良处置的重要工具之一。
总结
不良ABS重启为银行不良处置提供了新的途径,具有改善资产质量、提高流动性、减轻资本消耗等积极作用。尽管当前试点规模较小,但市场反应积极,未来有望实现规模化发展。政策支持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为不良ABS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但合理定价和市场需求仍是主要挑战。建议关注首批试点银行及不良资产管理相关标的,以把握未来不良ABS市场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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