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5-中国银河-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分析_债务形式多元化_债券比重上升_16页_430kb
报告摘要
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分析了2013年6月底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偿债压力、举债主体及方式等关键信息,揭示了地方政府债务的分布特征及潜在风险。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债务规模分布
- 总体规模: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43,393.72亿元,总负债总额为178,908.7亿元。
- 地区差异:
- 债务规模最高的依次为江苏(1.48万亿元)、广东(1.02万亿元)、四川(9,229.62亿元)、上海(8,455.85亿元)。
- 债务规模在6000-8000亿元之间的地区包括湖南、湖北、辽宁、北京、河北、重庆、山东、浙江、贵州、陕西。
- 债务规模在4000-6000亿元之间的地区包括云南、河南、安徽、天津、内蒙古、福建、广西、吉林和山西。
- 其他地区债务规模小于4000亿元。
- 债务增长:2013年上半年,全国地方政府总体债务增长了12.6%,其中福建和甘肃增速最快,分别增长了23%和20%。
二、偿债压力分析
- 债务率:北京最高,达99.86%,其次是重庆、贵州、云南、湖北、上海、海南和河北,均高于80%。
- 逾期债务率:全国平均水平为1.01%,湖南、内蒙古、四川、山西、河南、甘肃、江西等地区逾期率较高,均超过3%。
- 债务依赖土地出让收入:2012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中,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比例为40%,其中浙江和天津接近65%,北京、福建、海南、重庆等地区超过50%。
- 债务期限:全国范围内,15年底前到期的债务占比达62%,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吉林等地14年底到期的债务占比超过25%。
三、举债行政级别分布
- 主要举债主体:市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全国总债务的80%以上,其中省级政府负债占29%,市级政府占41%,县级政府占28%,乡镇政府占2%。
- 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浙江等,区县负债占比较高。
- 经济不发达地区:如山西、甘肃等,省级负债占比较高。
四、举债主体结构
- 融资平台:仍是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举债主体,占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38%,占全部债务的39%。
- 典型省市:湖南、重庆、安徽、湖北、广西、江苏、陕西等地的融资平台举债占比超过50%,其中湖南最高,达63%。
- 政府部门和机构:在一些地区(如山西、新疆、宁夏、吉林等)的举债占比甚至超过融资平台。
-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在福建、甘肃、上海、厦门、天津和浙江等地,此类主体举债占比超过30%。
- 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北京的占比最高,达50%。
五、举债方式多样化
- 银行贷款:2010年底占80%,2013年6月下降至56.6%。
- 发行债券:成为第二大融资方式,尤其在安徽、甘肃、青海、宁夏、江西、黑龙江、新疆等经济相对不发达省份,发债占比较高。
- 信托融资:全国平均占比为8%,山西、浙江、江苏、重庆等地占比较高,其中山西达26%。
- BT融资:全国平均占比8.3%,贵州达30%,四川、福建、海南、广西和广东等地占比在13%以上。
- 其他融资方式:包括应付未付款项、非银金融机构融资、融资租赁等,其中宁夏的应付未付款项占比高达47.2%。
结论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呈现多元化特征,债务规模大、偿债压力高、举债方式多样。江苏、广东、四川、上海等地债务规模较大,北京、重庆等地债务率高,需关注其偿债能力及流动性风险。融资平台仍是主要举债主体,而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尤其在浙江、天津、北京等地。随着债务期限的缩短,部分地区的债务流动性风险增加,需加强风险管理和债务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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