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Regulatory_Lessons_from_Argentinas_Power_Concessions_4页_690kb
报告摘要
总结:阿根廷电力特许经营的监管经验
核心内容
本文件分析了阿根廷电力行业改革后的监管经验,重点探讨了在电力行业中如何通过特许经营制度实现高效定价和生产,以及如何激励长期投资。改革自1989年开始,逐步推进,涉及发电、输电和配电三个环节的垂直分离,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尽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监管漏洞,特别是对长期投资激励的不足。
主要观点
- 改革目标:阿根廷电力行业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在短期内实现高效定价和生产,长期则确保足够的投资以满足需求。
- 行业重组:电力行业被垂直分离为发电、输电和配电三个部分。发电被视为竞争性活动,被拆分为25个独立单位并出售给私人公司;输电和配电则被视作自然垄断,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竞争。
- 价格机制:发电价格由现货市场决定,基于最后一台运行机组的燃料成本。输电和配电价格则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并通过公式设定合理的回报率。
- 投资激励问题:目前的特许经营制度在激励长期投资方面存在不足。发电环节的价格机制未能全面反映边际成本,且容量费用可能偏向基载发电和水电项目,抑制了峰值发电的投资。输电环节的扩建费用主要由发电方承担,而需求方(如配电公司和大用户)未被纳入受益者定义,导致投资不足。
- 解决方案建议:为解决投资激励问题,建议在输电环节重新定义受益者,使其包括需求方。此外,需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防止“搭便车”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公平性和效率。
关键信息
表格1:私有化后的电力行业表现(部分指标)
| 年份 | 发电现货价格(美元/兆瓦时) | 热电可用率(%) | 配电损失率(%) | 输电强制停机时间(小时) |
|---|---|---|---|---|
| 1992 | 41.85 | 48.2 | 21 | 1,000 |
| 1993 | 32.12 | 59.8 | 20 | 900 |
| 1994 | 24.99 | 61.3 | 18 | 650 |
| 1995 | 22.30 | 69.9 | 12 | 300 |
注:1992年的发电数据为10月至12月的加权平均值;配电数据为Edesur(1992年9月私有化);输电数据为Transener(1993年7月私有化)。
表格2:阿根廷电力监管机制
| 项目 | 发电 | 输电 | 配电 |
|---|---|---|---|
| 期限 | 不适用 | 特许经营期限为95年,分为10年管理期(第一期为15年),每期结束时重新招标 | 特许经营期限为95年,分为10年管理期(第一期为15年),每期结束时重新招标 |
| 义务与限制 | - 允许自由进入和退出市场<br>- 发电企业需遵守技术与商业规则<br>- 无性能标准<br>- 无公共部门对投资的控制 | - 运营和维护现有系统,无扩建义务<br>- 允许任何市场参与者自由使用容量<br>- 保持特定质量标准(电压、服务中断时间等)<br>- 不参与能源买卖 | - 满足所有用户需求<br>- 允许第三方使用系统,但需支付监管电价<br>- 保持特定质量标准(电压、服务中断时间、客户服务等) |
| 电价原则 | - 现货市场价格基于最后一台发电机组的燃料成本<br>- 容量费用为每兆瓦时10美元,由能源部设定 | - 电价需反映不同服务、交付形式、地点等成本<br>- 保证用户最低合理价格,同时确保供电可靠性<br>- 电价由能源运输成本、连接费用和运输容量成本决定<br>- 电价以美元计价,采用RPI - X公式 | - 电价需区分现货市场价格<br>- 大用户(需大于100千伏)需支付统一费用,但需包含运输成本 |
| 监管类型 | - 现货市场价格由最后一台机组成本决定<br>- 每个单位成本基于燃料成本和特定消耗 | - RPI - X,X = 0为前5年<br>- 半年度根据美国价格指数(67% PPI,33% CPI)调整<br>- 电价以美元计价 | - RPI - X + Y,X = 0为前5年<br>- 电价包含现货市场成本的完全转嫁(Y)和美国价格指数调整(X)<br>- 电价以美元计价,采用特定电价结构 |
结论
阿根廷电力行业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投资激励方面仍需调整。发电环节应改进价格机制以更准确反映边际成本,输电环节应重新定义受益者以确保扩建资金的合理分配。这些经验对其他国家在实施电力行业垂直分离和市场化改革时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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