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奥美广告公司1989年春季训练教材:大创意_95页_848kb
报告摘要
奥美广告公司1989年春季训练教材总结
核心内容
本总结基于奥美广告公司(Ogilvy & Mather)1989年春季训练教材中关于“大创意”(Big Idea)的讨论。Richard Fowler作为全球创意总监,针对Unilever公司品牌经理及广告代理商对于“大创意”与“广告资产”概念的混淆,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如何识别、发展和培育大创意的建议。
主要观点
1. 大创意并非一开始就是“大”
- 大创意在诞生时只是普通的创意,具有成为大创意的潜力。
- 它需要经过持续的培育、发展与更新,才能成为真正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资产。
- 大创意是“被养大”的,而非“天生”的。
2. 品牌个性与核心创意的重要性
- 品牌的“核心创意”是整个广告活动的灵魂。
- 品牌个性应被明确地定义,并作为广告发展的基础。
- 如果品牌个性没有被清楚地界定,广告创意将缺乏深度与独特性。
3. 广告资产与大创意的区别
- 广告资产(advertising property)是广告中可以被重复使用的元素,如特定的画面、声音或概念。
- 大创意是品牌长期发展的驱动力,而广告资产只是实现大创意的工具。
- 广告资产不能取代大创意,而应作为其发展的延伸。
4. 简报与创意发展的关系
- 简报应以“核心创意”为基础,而不是仅仅关注产品功能。
- 客户和代理商应在简报中共同探讨创意的核心,以确保一致性和方向性。
- 简报应避免过于平庸,应包含情感利益的表达。
5. 创意提案应围绕核心创意展开
- 在提案过程中,应首先明确核心创意,再基于此发展广告执行。
- 广告提案不应只是展示脚本,而应展示创意如何在每一支广告中发展和延伸。
- 这样可以提升客户对创意的理解和判断。
6. 持续性与创新性并重
- 大创意需要在广告活动的持续发展中保持新鲜感。
- 每一支广告都应有其独特的创意,同时与核心创意保持一致。
- 持续的创新是大创意成功的关键。
关键信息
- 核心创意:是广告活动的起点和灵魂,是品牌长期发展的基础。
- 广告资产:是可重复使用的元素,如声音、画面或概念,但不能等同于大创意。
- 品牌个性:应被明确地定义,并融入广告简报中,以增强品牌的独特性和情感连接。
- 简报的重要性:简报应围绕核心创意,强调品牌个性和情感利益,而不是仅仅聚焦于产品功能。
- 创意的延续性:广告活动应不断进行创新,以维持品牌的活力与相关性。
- 创意的培育:大创意需要客户的持续支持和代理商的创意执行,才能真正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资产。
建议与行动
- 在进行广告简报时,应明确核心创意,并将其作为所有后续广告执行的基础。
- 广告提案应围绕核心创意展开,强调创意在每支广告中的发展和延伸。
- 品牌经理和广告代理商应共同参与创意的识别和定义,以确保一致性和方向性。
- 鼓励在广告简报中加入品牌个性和情感利益,以提升广告创意的质量和影响力。
- 培养一种持续创新的文化,使广告活动不断更新并保持其相关性和吸引力。
结论
Richard Fowler强调,大创意并非天生,而是需要客户和代理商的共同努力来培育和维护。他指出,Unilever需要更多的大创意来推动品牌长期发展,而这些创意应建立在明确的核心创意、品牌个性和持续的创新之上。通过改善简报流程、加强创意与品牌个性的结合、重视广告执行的创新性,Unilever可以提高其广告活动的成功率,进而实现品牌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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