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7-川财证券-2018年6月6日A股市场政策点评_CDR管理办法助力新经济_2页_372kb
报告摘要
CDR 管理办法助力新经济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文件,并批准南方、华夏等6家基金公司发行3年期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这一系列政策与金融工具的推出,旨在支持新经济企业发展,同时确保A股市场的平稳过渡。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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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管理办法的出台
- 明确了试点企业的选取标准,高于一般意义上的“独角兽”企业。
- 试点企业主要来自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
- 境外上市红筹企业需满足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未上市企业需满足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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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管机制
- 对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减持、退市回购等环节实施严格监管。
- 明确境内实体运营企业和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需对信息披露、不同投票权、协议控制等事项承担责任。
- 规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投资者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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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机制
- 虽未设定投资者门槛,但对投资者提出一系列保护要求,如同等保护原则、特别投票权差异股股东义务、存托凭证持有人特别事项单独表决机制、实际控制人退市回购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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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配售基金的创新
- 公募基金参与“战略配售”投资,为新经济企业提供增量资金。
- 6家基金公司获批发行战略配售基金,目标企业包括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网易等红筹股,以及小米、大疆等独角兽企业。
- 预计融资规模在4000-6000亿元,通过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代销,若未达目标,将由社保、企业年金等机构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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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资金预期
- 若每只基金规模下限为300亿元,上限为500亿元,则预计6只基金将带来1800-3000亿元增量资金。
- 未来将有更多公募基金参与战略配售,持续支持新经济企业。
关键信息
- 政策背景:2018年6月6日,证监会发布CDR相关管理办法,标志着对新经济企业支持政策正式落地。
- 试点企业标准:
- 行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
- 规模: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未上市企业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30亿元,估值不低于200亿元。
- 监管重点:
- 信息披露、减持、退市回购等环节从严监管。
- 明确境内和境外主体的责任。
- 投资者保护:
- 强调投资者同等保护原则。
- 设置特别投票权差异股股东义务和单独表决机制。
- 控制实际控制人退市回购责任。
- 战略配售基金:
- 共6只,由南方、华夏等基金公司发行。
- 目标企业包括腾讯、阿里、小米、大疆、蔚来汽车等。
- 融资规模预计4000-6000亿元。
- 代销机构包括五大国有银行和招商银行。
- 若未达募资目标,将由社保、企业年金等机构补足。
- 资金规模预期:预计带来1800-3000亿元增量资金,未来将有更多基金参与战略配售。
风险提示
- 中美政策出现黑天鹅事件;
- 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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