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上海证券-教育行业动态点评_上海出台民促法配套细则_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_8页_675kb
报告摘要
上海市出台民办教育配套细则,推进教育行业健康发展
核心内容概述
2017年12月28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标志着上海作为教育高地,率先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配套细则。该政策旨在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优化教育生态、提高办学质量,为其他地区提供政策示范。
主要观点
民办教育现状
- 上海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约占全市总数的 20%-30%。
- 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迅速,2015学年民办幼儿园在校生达16.83万人,占比 31.4%。
- 民办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占比 17.5% 和 12.9%,相对稳定。
- 民办中职和高校在校生人数分别占 1.5% 和 19.6%。
-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数量超过2000所。
政策目标
- 2020年目标:初步建立适应上海城市发展定位要求、满足多元化教育需求的民办教育体系。
-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
- 推动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协同发展,形成多元化教育生态。
新规要点
分类管理制度
-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剩余财产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
- 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取得办学收益,资产依法分配。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为营利性民办学校。
过渡期安排
- 2016年11月7日前设立的民办学校应在 2018年12月31日前 选择办学属性。
-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需在 2019年12月31日前 完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 营利性民办学校需在 2020年12月31日(高校除外)或2021年12月31日(高校)前 完成财务清算、资产权属确认等手续。
支持政策
| 政策类别 | 营利性民办学校 |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
|---|---|---|
| 税费优惠 |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 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
| 用地政策 | 按科教用地管理,可协议供地 | 可划拨供地,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 |
| 收费政策 | 实行市场调节价 | 逐步推行市场调节价 |
| 财政投入 | 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业培训 | 支持教育教学设施建设 |
| 购买服务 | 鼓励购买学位、课程、科研成果等 | 鼓励与公办学校合作购买服务 |
| 基金制度 | 鼓励设立投资基金,用于创新发展 | 鼓励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 |
民办学校发展路径
- 民办幼儿园:朝优质化方向发展,加大创建力度。
- 民办中小学:推进特色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 民办高中:适度调整规模。
- 民办高校:增强专业设置自主权,推动专业硕士学位点设立,实现与公办高校同批次招生。
-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引导健康发展,鼓励优质机构做大做强。
投资建议
- 行业评级:维持“增持”评级,预计未来12个月内行业指数将强于沪深300指数。
- 企业受益:政策落地有利于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高行业门槛,龙头企业更受益。
- 建议关注企业:百洋股份、开元股份、文化长城、新南洋、威创股份、中泰桥梁。
风险提示
-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 政策执行风险
结论
上海市的民办教育配套政策标志着教育行业改革的重要一步,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优化教育生态、提升办学质量,为其他地区提供政策示范。政策实施后,营利性民办学校与非营利性学校将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有利于构建多元化的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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