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1)-中原鹏华-计划说明书(封卷稿)_226页_7mb
报告摘要
中原鹏华-正商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说明书是关于中原鹏华-正商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法律文件,详细描述了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分配机制及相关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该专项计划由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销售机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监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
主要观点
1.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及规模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5类,分别为优先级01至05,每类证券均有明确的预期到期日及分配方式。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仅1类,其收益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享有优先级证券持有人收益和本金以外的剩余收益。
2. 收益分配机制
- 优先级证券按季度支付收益,本金分配按计划进行,次级证券享有剩余收益。
- 每次兑付日,专项计划账户剩余资金的8.88%分配给次级证券持有人,其余资金用于后续分配。
- 次级证券持有人不得转让、交易或质押其持有的证券。
3. 基础资产及现金流预测
- 初始基础资产及循环购买的基础资产均来自正商物业的物业费债权。
- 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是专项计划收益分配的重要依据。
- 基础资产主要集中在河南省,应收物业费占基础资产比例高达92.79%。
4. 风险与挑战
- 正商物业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存在较大波动,存在持续运营风险。
- 担保人宏光正商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显著,资产负债率同样处于较高水平,存在资金紧张风险。
- 10处物业管理区域未履行前期招标程序,面临行政处罚风险,可能影响正商物业继续提供服务及收取费用。
5. 信用增级与保障措施
- 专项计划通过差额支付承诺、担保协议及监管协议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
- 若出现差额支付启动事件或担保启动事件,相关方需履行支付义务以保障优先级证券持有人的权益。
关键信息
1. 专项计划的存续期
- 自2016年9月1日(初始基准日)起至2021年9月26日(法定到期日)止。
2. 重要时间节点
- F日:专项计划设立日,为2016年9月1日。
- F+n日:专项计划设立日后第n个工作日。
- 兑付日: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26日,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首个兑付日:2017年1月26日。
3. 专项计划账户与资金管理
- 专项计划账户由管理人以专项计划名义在托管人处开立,所有资金收支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
- 专项计划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进行合格投资及支付专项计划费用。
4. 交易结构
- 专项计划通过循环购买机制持续引入符合合格标准的新基础资产。
- 每个物业费回收期间内,管理人负责现金流的归集、投资和分配。
5. 信息披露与报告机制
- 每个兑付日前,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及管理人需分别提交季度报告。
- 报告期间根据兑付日和报告日划分,确保专项计划运作透明。
专项计划的法律与合规性
- 本专项计划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文件设立。
- 所有参与方均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确保计划合法合规运作。
总结
该专项计划旨在通过正商物业的物业费债权为基础资产,为投资者提供收益。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监管人和托管人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然而,正商物业和担保人宏光正商的财务状况不佳,存在较大的运营风险和资金压力,且部分物业管理区域存在法律合规问题。投资者需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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