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P中华女子学院跨性别者性别认同的法律承认:中国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评估报告2018968页2mb
报告摘要
跨性别者性别认同的法律承认:中国相关法律和政策评估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与中华女子学院联合完成,旨在评估中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在性别认同法律承认方面对跨性别者的影响。报告指出,尽管中国宪法和部分法律在理论上适用于跨性别者,但在实际操作中,跨性别者的性别认同仍面临诸多法律和政策障碍,影响其在教育、就业、医疗、公共生活等多个领域的基本权利。
主要观点
- 法律承认不足:中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跨性别者的法律,也没有使用“跨性别”一词,导致其性别认同无法被正式法律承认。
- 医疗路径复杂:跨性别者若想获得性别肯定手术,需满足严格的条件,如完成变性手术、提供直系亲属同意证明、年龄大于20岁等,这些条件对跨性别者构成了极大的障碍。
- 就业歧视普遍:尽管有多部法律禁止性别歧视,但并未明确提及跨性别者,导致他们在求职过程中经常因性别表达或性别认同被歧视。
- 教育和公共服务缺失:教育机构和公共服务部门缺乏对跨性别者的支持,如不允许更改文凭性别信息、缺乏性别中立的公共设施等,导致跨性别者在教育和公共生活中面临困难。
- 隐私权与歧视并存:跨性别者在变更法律性别身份时,常被迫公开其性别转换经历,这可能引发就业歧视和家庭暴力等问题。
- 法律实施不一致:部分法律虽有禁止性别歧视的条款,但在实际执行中未能有效保护跨性别者的权利,法律实施存在碎片化现象。
关键信息
法律与政策现状
- 宪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第33条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理论上适用于跨性别者。
- 人权行动计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虽未特别提及跨性别者,但其涵盖范围包括性与性别少数群体。
- 性别变更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居民身份证法》,跨性别者可变更姓名和性别,但必须完成性别肯定手术,并需提供亲属同意证明、三级医院性别鉴定证明等。
- 医疗资质要求:进行性别重置手术的医生需具备一定资质,如10年以上整形外科经验、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完成一定数量的手术等。
医疗与费用问题
- 手术与激素费用高昂:性别肯定手术和激素治疗费用昂贵,多数跨性别者无法负担,只能选择非正规途径获取,存在健康风险。
- 医疗去病理化趋势:世界卫生组织(WHO)和WPATH等国际机构已将跨性别视为非疾病,但中国仍将其视为“易性病”,影响其获得医疗保障。
就业与歧视现状
- 法律保护不足:尽管有《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禁止就业歧视,但并未明确涵盖跨性别者。
- 性骚扰与歧视条款:《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1条虽禁止性骚扰,但仅限于女性,未涵盖跨性别者。
- 就业歧视案例:小C案是首个跨性别者就业歧视案,其因性别表达被辞退,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其工资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教育与公共服务
- 学历性别标注问题:跨性别者无法更改学历和学位证书上的性别信息,影响其就业和晋升。
- 校园歧视与欺凌:缺乏校园歧视和暴力的明确禁止条款,导致跨性别者在校园中遭受歧视和欺凌,部分因此辍学。
- 公共服务不足:目前没有针对跨性别者需求的公共服务规定,如性别中立的公共厕所等。
建议
立法建议
- 联合颁布法规,消除性别肯定手术的医疗障碍。
- 立法确认自然人的性别及姓名自主决定权,不再以变性手术为前提。
- 修改医疗保险规定,将性别肯定手术和相关健康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推动反就业歧视专门立法,明确性别涵盖跨性别者。
- 修订相关制度,允许未婚跨性别者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政策建议
- 修订政策,避免对跨性别者的强制矫治行为。
- 允许在官方文件上更改性别和姓名,包括学历证书。
- 建立全面的反对校园欺凌政策。
- 引入性别中立的公共厕所。
- 通过培训和规定,确保执法者尊重跨性别者的性别认同和表达。
执法建议
- 建立法律和政策评估机构,筛查并修订带有性别歧视的条款。
- 鼓励起草和修订法律,以保护和尊重跨性别者权益。
- 推广企业良好实践,营造包容的社会氛围。
非政府组织建议
- 通过影响性诉讼引起社会关注。
- 参与和支持跨性别议题的教育,减少社会污名。
结论
本报告强调,性别认同的法律承认是实现跨性别者人权保障的重要一步。中国在这一领域仍存在诸多不足,亟需立法和政策改革以实现更全面的保护。跨性别者在法律、医疗、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等方面均面临挑战,亟需建立更包容和尊重的法律与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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