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3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登记表_2页_565kb
报告摘要
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指引为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提供标准化要求,确保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进行尽职调查时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相关事项,符合监管规定。报告需涵盖封面与目录、业务参与人、基础资产等主要部分,并在标记栏中注明内容是否应包含在报告中。
主要结构与内容
一、封面和目录
- 标记:✓
- 内容要求:
- 封面应注明“XX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尽职调查报告”。
- 封面下端需标明管理人全称、公告年月及相关机构签章。
- 封面页需附有管理人声明,确认尽职调查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和《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 声明页应包含调查人员签字、管理人公司签章及报告日期。
二、业务参与人
- 标记:✓(部分内容)
- 内容要求:
- 特定原始权益人:
- 基本情况(设立、存续、股权结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
- 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行业分析、近三年经营情况、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信用表现、债务及担保情况)
- 与基础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 结论
- 资产服务机构:
- 基本情况(设立、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资信情况)
- 与基础资产管理相关的业务情况(资质、制度、流程、风险控制、资产独立性)
- 结论
- 托管人:
- 资信水平
- 托管业务资质、管理制度、流程及风险控制
- 结论
- 信用增级的机构:
- 基本情况(设立、存续、股权结构、治理结构、资信及信用评级)
- 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近三年经营情况、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信用表现、债务及担保情况)
- 其他情况(业务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偿付能力相关指标、历史代偿情况)
- 结论
- 重要应收款债务人(如有):
- 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偿付能力和资信水平
- 结论
- 其他重要业务参与人:
- 基本情况及资信水平
- 相关业务资质、过往经验及对交易的影响因素
- 结论
- 特定原始权益人:
三、基础资产
- 标记:无(部分内容)
- 内容要求:
- 基础资产基本情况:
- 基础资产概述
- 基础资产筛选标准
- 基础资产池情况(适用于多笔资产构成的池)
- 基础资产合法性:
- 形成和存续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 权属、涉诉、权利限制和负担情况
- 可特定化情况
- 完整性
- 基础资产转让合法性:
- 是否存在禁止或不得转让的情形
- 转让所需履行的批准、登记、通知等程序及相关法律
- 转让的完整性
- 基础资产现金流状况:
- 资产质量状况
- 现金流的稳定性及历史记录(标记为“元”,可能为数据或金额相关)
- 未来现金流的合理预测和分析
- 基础资产基本情况:
关键信息
- 尽职调查声明:管理人需在报告扉页声明尽职调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重要债务人标准:若某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的入池应收款本金余额占比超过15%或20%,则需作为重要债务人进行详细调查。
- 合规性要求:尽职调查报告需对资产证券化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明确意见。
- 结构灵活性:报告章节顺序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但必须涵盖指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总结
本指引强调尽职调查报告的完整性、合规性与专业性,要求管理人对业务参与人、基础资产等关键环节进行详细调查与分析,确保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报告需包含声明页、调查程序、主要结论、参与人资质、基础资产权属与现金流状况等内容,为后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与管理提供坚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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