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ECB欧洲央行_Assessment_of_accession_countries_securities_settlement_systems_against_the_standards_for_the_use_of_EU_securities_settlement_systems_in_Eurosystem_credit_operations_38页_696kb
报告摘要
总结:加入国证券结算系统评估
核心内容
本报告是欧洲中央银行(ECB)于2004年对加入欧洲联盟(EU)的国家(ACCs)的证券结算系统(SSS)进行的评估,目的是确保这些国家的市场基础设施能够支持欧元体系的信用操作。评估基于“欧元体系证券结算系统使用标准”(“the Standards”),并由加入国中央银行(ACCBs)和欧元区国家中央银行(NCBs)作为第一和第二评估者共同完成。
主要观点
- 评估目的:帮助加入国中央银行识别其证券结算系统中尚需改进的部分,以确保其能够顺利参与欧元体系的信用操作。
- 评估范围:仅限于证券结算系统,不包括跨境链接安排。
- 合规情况:多数加入国的SSS在满足标准方面表现良好,但部分系统仍需改进。
- 法律基础:法律合规性是评估的核心之一,但因缺乏加入国法律专家,评估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结算方式:大多数SSS使用中央银行货币进行结算,以确保结算最终性并降低风险。
- 操作可靠性:各国家的操作可靠性水平不一,需进一步提升。
关键信息
2.1 标准1:法律健全性
- 所有SSS必须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确保结算和证券转移的最终性。
- 法律框架的差异可能导致权利归属的不确定性。
- 系统的法律保护措施在多数情况下未完全到位,特别是针对系统或第三方破产时的资产保护。
- 一些国家存在“零时规则”或类似规定,可能对已完成的证券转移提出追溯挑战。
- 虽然部分国家已通过法律框架消除相关风险,但仍有法律工作需要完成。
2.2 标准2:以中央银行货币进行结算
- SSS必须使用中央银行货币进行交付对付款(DVP)结算。
- DVP机制旨在消除市场参与者和中央银行的主要结算风险。
- 大多数SSS支持DVP结算,但也有例外,如塞浦路斯的中央证券托管和注册中心(CDCR)目前仅使用商业银行货币结算。
- 马耳他的证券结算系统(MSE SSS)目前也未实现DVP结算,但正在制定相关机制。
2.3 标准3:无不当托管风险
- 大多数SSS已妥善处理托管风险。
- 当前加入国的SSS大多不提供担保基金,也不作为证券借贷和借入的主体,因此不承担信用风险。
- 部分系统计划在未来引入更完善的结算机制。
2.4 标准4:由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和/或控制
- 所有SSS都受到某种形式的监管或控制,但并非所有系统都由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或中央银行直接监管。
- 多数系统已响应G10-IOSCO披露框架,但缺乏更新机制。
2.5 标准5:风险和参与条件的透明度
- 风险和参与条件的透明度是评估的重要部分。
- 当前多数系统未完全满足该标准,但正在逐步改进。
2.6 标准6:风险管理程序
- 多数系统具备基本的风险管理程序,但仍有提升空间。
- 风险缓解措施如损失分担协议、备用基金和保险在部分系统中已实施,但多数中央银行系统未使用保险。
2.7 标准7:结算的日内最终性
- 七个国家的SSS实现了日内最终性(intraday finality)。
- 一些系统计划在未来引入更完善的日内最终性机制。
- 日内最终性对于确保信用操作的安全性和效率至关重要。
2.8 标准8:运营时间和天数
- 目前,所有加入国的SSS均未满足标准8(TARGET运营时间和天数)。
- 这是由于这些系统主要服务于本国市场,而非TARGET系统。
- 所有系统承诺在本国连接到TARGET后调整运营时间。
2.9 标准9:技术系统的操作可靠性及备份设施
- 各国的技术系统操作可靠性差异较大。
- 备份设施的可用性也有待提升。
- ECB建议所有SSS关注欧元体系关于业务连续性的讨论,以进一步提高操作可靠性。
未来建议
- 开发计划:评估后,SSS有六个月时间提交改进计划,包括实施时间表和风险缓解措施。
- 法律工作:需要继续推进法律工作,确保SSS符合欧元体系的法律要求。
- 跨境链接:跨境链接安排将作为后续评估内容。
- 战略考虑:相关国家应关注欧元体系基础设施的整合,并考虑市场驱动的解决方案。
结论
总体而言,加入国的证券结算系统在大多数标准上已具备一定的合规性,但仍有改进空间,特别是在法律基础和操作可靠性方面。随着未来的发展和改进,这些系统有望满足欧元体系的更高要求,为加入欧洲货币联盟(EMU)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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