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2-KPMG_China-香港资本市场通讯_-_第四期,_二零一六年七月_2页_1mb
报告摘要
香港联合交易所财务报告审阅概览
主要背景
- 2016年7月,香港联合交易所对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期间上市发行人定期财务报告的审阅结果进行了总结。
- 英文作为港交所监管工作的一部分,设有财务报表审阅计划,旨在通过风险导向方式检查报告质量,以提升报告编报水平。
主要发现与改进建议
定期财务报告方面
- 新审计准则:要求自2016年12月15日起,部分期间的财务报表需基于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新订及修订《香港审计准则》编制,该准则改变了审计师报告的方式和内容。
- 修改意见报告:上市发行人应积极解决审计师在报告中指出的有问题,并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存在有效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
- 法定披露要求:发行人应熟悉并遵守港交所根据新《公司条例》(第622章)修订上市规则的要求,特别是在年报中的内容。
- 其他披露:
-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MD&A):应进行均衡讨论,根据自身情况披露重大事件和交易的性质与影响,避免模板化,解释版信息披露差异。
- 董事薪酬、高管薪酬与酬金:应按照要求披露董事及最高薪酬的五名人士薪酬,并确保披露信息清晰。
- 可分派储备:遵守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非公认会计原则披露方面
- 原则与要求:
- 不应过分强调。
- 需解释提供非公认会计原则披露的原因。
- 需解释计算方法。
- 需与财务报表对账,并解释调整。
- 不应将过去或未来可能发生的项目列为“非经常性”或“一次性”。
- 在各报告期间需采用一致的列报方法。
- 需包含警示声明。
- 应审慎评估资产减值,特别是有无形资产和商誉的。
- 应评估合并要求并如实披露控制情况。
业务审视方面
- 明确与完整:港交所参考新《公司条例》完善了业务审视要求,发行人需在年报的董事报告中清晰载列。
- 内容充实:披露风险时须考虑其对业务的重要性只;应详述风险管理和降低策略;评估管理层现金流预测等所用假设是否审慎。
- 管理层陈述:港交所鼓励发行人就重要的、尚未采用的新会计准则,在首次应用时评估其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并进行适当披露,或揭示不确定性。
总体建议
- 建议尽快熟悉并应用新审计准则。
- 主动解决审计师发现问题,优化报告时间。
- 咨询审计师或专业顾问确保符合披露要求。
- 就重要问题与审核委员会及审计师充分沟通,特别是在新报告准则下,以降低合规风险并避免延迟。
来源与免责声明
- 资料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包含具体观察结果和按情况提出的建议。
- 内容为一般性参考,非提供给任何个人或团体针对特定情况的建议。港交所不保证信息持续准确。
- 版权:毕马威审计师。
核心关注点
- 发行人需关注并改进年报中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业务审视、特定财务披露(如应收账款账龄、薪酬披露)及非公认会计原则披露的质量与准确性。
- 需遵守并适应新的审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 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