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可转债等思维导图-4页
报告摘要
行业发行与监管要点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档主要围绕股票发行的条件、组织结构、可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债券持有人保护及合格投资者等内容进行总结,涵盖主板、创业板及新三板等不同市场的相关规定。
一、发行条件
通用积极发行条件
- 组织结构:三会、独立董事制度;内控制度完善;XYZ资格;“3分开2独立”;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担保。
- 可持续盈利能力:连续3年盈利(以较低者为准);业务利润稳定,不依赖实际控制人;行业具备可持续发展性;12个月内高、核心业务稳定;资产和技术合法可持续;无不利担保、诉讼等;24个月内公开发行年营业利润下降不超过50%。
- 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基础规范;3+1无BFW,Q的已消除;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成果与现金流良好,减值充分;现金或股利分红不少于20%。
- 募集资金要求:不超募;投向合法;除金融类外不产生同业竞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通用消极发行条件
- 36个月内合法经营:会计无虚假;无证罚或刑罚;无行罚或刑罚;其他违法情况。
- 12个月内无违规担保或实际控制人占用。
- 连续2年盈利(以较低者为准)(收购除外)。
- 2年内按章分红。
- 前次违规变更募投。
二、非公开发行与配股条件
非公开发行(主板)
- 积极条件:
- 发行对象为C会;
- 发行对象为前10大股东;
- 发行价格≥发行期首日1或20日均价的90%;
- 锁定12/36个月。
- 消极条件:
- 本次XWL;
- 损害未消除;
- 违规对外担保未解除;
- 36/12个月内有LC、X Z-ing(无Y);
- 1+1无BFW或已消除。
配股
- 配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30%;
- 认购要求:控股股东必须参与公开认购,不得认购失败;
- 代销比例:70%以上,若不满则视为失败,控股股东认购余额也不行。
三、债券持有人保护机制
债券持有人会议
- 应召开事项:
- 拟变更约定(如资金);
- 违约;
- 减债、合并、解破(无增);
- 担保重大变化;
- 其他影响重大权益事项。
- 强制要求:
- 应当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
- 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 受托管理人应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 可由承销机构、中小服或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
- 若未聘请受托管理人,则由承销机构履行职责。
四、合格投资者要求
新三板合格投资者
- 自然人:金融资产500万以上,且有2年投资经验。
- 法人/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或实缴资本500万以上。
- 金融产品: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由金融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可。
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两所制定)
- 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登记的私募。
- 理财产品:上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 法人/合伙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000万,合伙企业认缴5000万、实缴1000万。
- 其他投资者:QFII、RQFII;社保、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特殊投资者:5%以上股东参与本公司;承销商可参与;承销商建立制度、确认合格参与。
五、托管人职责
公开发行托管人法定职责(8条)
- 持续关注资信、担保、增信、偿债,重大影响时召开债权人会议;
- 持续督导资金使用;
- 每年一次受托管理实务报告;
- 持续督导信息披露;
- 预计违约时要求追加担保,申请保全;
- 处理相关谈判或诉讼;
- 如有担保,可约定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发行前取得保管权利;
- 违约时,可受托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参与重组/破产程序。
非公开发行托管人职责(7条)
- 持续关注资信(担保、增信、偿债),重大影响时召开债权人会议;
- 监督募集书中约定义务(如募集资金用途);
- 每年一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处理相关谈判或诉讼;
- 如有担保,发行前取得保管权利;
- 违约时,可受托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参与重组/破产程序;
- 协议约定的其他重要义务。
六、其他要点
- 无托管人:若无托管人,则由承销机构履行职责。
- 简易发行:总股本10%可授权1年,且5000万以内为简易发行。
- 简易+自行销售:可不保荐。
- 自然人投资者:沪市要求金融资产500万以上+2年投资经验。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