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7-安信证券-传媒行业动态分析_新民促法正式实施_教育行业供给侧改革提速_12页_558kb
报告摘要
新民促法实施对教育行业的影响总结
核心内容
2017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民办教育进入分类登记与分类管理的新阶段。该法允许民办教育机构选择营利或非营利性质,打破了以往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无法在A股上市的限制,为教育资产证券化打开了政策通道。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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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营利属性,推动资产证券化
新法允许民办教育机构设立为营利性,有助于社会资本参与教育行业,扩大教育供给规模与质量。同时,为A股上市提供了法律依据,优质教育企业可直接通过IPO融资,不必依赖海外上市或被收购。 -
中报验证内生增长,市场情绪回升
教育板块经历2015至2016年的估值透支后,进入调整期。中报数据表明部分优质标的已进入价值区间,市场情绪随着新法实施有所回暖,A股及港股教育股均有明显上涨。 -
分类管理奠定政策基础,差异化扶持决定执行效果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事业单位,不能取得办学收益;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企业单位,可分配利润。政策效果取决于各地配套细则,尤其是政府补贴、土地及税收政策。 -
细则出台仍需观望,资产证券化潮尚需时日
尽管中央政策已出台,但地方细则尚未全面落地,且各地执行标准存在差异。教育机构需等待所有资产所在省份出台细则,才能启动A股上市进程。预计真正的教育资产证券化浪潮将在2-3年后出现。
关键信息
分类管理规定
| 项目 | 营利性民办学校 |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
|---|---|---|
| 登记要求 | 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单位,可取得办学收益 | 在民政部门登记为事业单位,不能取得办学收益 |
| 收费 | 市场调节价,自主决定 | 市场调节价,需符合地方规定 |
| 财政扶持 | 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 | 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 |
| 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15%,免征增值税等 | 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享受免税政策 |
| 土地政策 | 有偿使用,补缴土地出让金 | 划拨方式供地,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 |
| 办学结余 | 按企业机制获取利润 | 全部用于办学,部分可对出资人进行奖励 |
地方细则情况
| 项目 | 吉林 | 河北 | 湖南 | 辽宁 |
|---|---|---|---|---|
| 分类登记 | 3年过渡期,可双向转换 | 5年过渡期,到2022年9月1日前完成 | 可设立10年以上过渡期,部分可享受补偿 | 暂无规定 |
| 退出补偿 | 补偿不高于出资额 | 2016年11月7日后设立的学校不享受补偿 | 政府购买或股权置换方式,不低于开办资金 | 根据出资情况给予补偿或奖励 |
| 土地政策 | 有偿使用,补缴土地出让金 | 新建扩建享受配套费优惠 | 暂缓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契税,享受公益事业用地政策 | 非营利性学校享受划拨供地,营利性按国家政策执行 |
| 收费 | 非营利性学校公示15天,营利性30天 | 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 非营利性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超过当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3倍 | 非营利性学校除中小学外,其他收费自主定价 |
推荐标的
- 百洋股份:依托火星时代,布局全年龄段艺术教育,拓展艺考及STEAM教育。
- 立思辰:双线布局,教育信息化龙头,积极拓展高考服务及留学后服务。
- 开元股份:线下会计培训龙头,课程体系完善,标准化扩张能力强。
风险提示
- 地方细则出台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影响政策执行。
- 政策追溯可能对部分企业盈利能力造成短期冲击。
行业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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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评级:
- 领先大市-A:未来6个月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0%以上
- 维持评级:未来6个月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变动幅度在-10%至10%之间
- 落后大市:未来6个月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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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级:
- A:正常风险,收益率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 B:较高风险,收益率波动大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结论
新民促法的实施为教育行业带来了结构性改革机遇,明确分类管理为教育资产证券化奠定法律基础,但地方细则尚未全面落地,政策执行仍需时间。优质教育企业有望借力资本实现扩张,提升行业整体供给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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