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7-上交所科创板-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事会(王云霞)_4页_4mb
报告摘要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云霞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全面了解,包括其职业背景、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是否存在重大失信记录等。提名人已确认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并作出相应声明与承诺,确保其独立性与诚信。
主要观点
- 提名依据:提名人已对被提名人进行全面了解,并确认其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 任职资格: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 独立性保障:被提名人不属于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包括与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利益关联的情形。
- 无不良记录:被提名人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的行政处罚,也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
- 任职限制:被提名人目前未在其他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且在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
- 诚信承诺: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关键信息
一、被提名人资格要求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 已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任职资格符合的法规
- 《公司法》;
- 《公务员法》(如适用);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等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及廉洁自律的规定(如适用);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行业监管规定(如适用)。
三、独立性声明
被提名人不属于以下情形:
-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 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大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与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在相关单位任职的人员;
- 为公司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近12个月内曾出现上述任一情形的人员;
-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四、无不良记录声明
被提名人无以下不良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 最近36个月内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 其他交易所认定的不良情形。
五、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不在其他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且数量不超过三家;
- 在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
-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形。
六、其他声明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 提名人已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核实候选人资格,并确认其符合要求;
- 提名人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后果。
总结
该声明与承诺文件表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对王云霞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其具备必要的专业背景与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提名人承诺确保提名过程的合规性与透明度,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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