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30-美国商务部-Report_on_the_Statistical_Discrepancy_of_Merchandise_Trade_Between_the_United_States_and_China_20页_156kb
报告摘要
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报告
摘要
中美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于2004年设立统计工作组,旨在分析双边贸易数据差异。尽管两国遵循相同贸易统计标准,但因定义、方法差异及间接贸易存在统计偏差。报告涵盖2000年、2004年和2006年度数据,结果显示,贸易总额增长时差异绝对值上升,但相对比例逐年下降。工作小组识别出结构性与临时性因素,对东向贸易(中国向美国)进行调整,显著减少76-88%的差异;西向贸易(美国向中国)受估值方法差异影响(中国含保费,美国不含),但净影响较低。
核心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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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向贸易统计差异
- 主要构成:约80-90%差异源于东向贸易,其中44-52%来自间接贸易(经中间商转运,占总差异半数以上),其余为直接贸易(受转口增值影响)。
- 间接贸易:商品通过香港及其他中间商时,后者估值含加工费或价格调整,导致增加值被美计入华出口统计。2000-2006年,香港贡献率从50%降至26%,非香港中间商贡献率从11%升至27%。
- 直接贸易:加工品在转口过程中估值被美国上调,工作小组估算由转口溢价导致的差异占总额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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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与临时性差异
- 领土定义差异:美国包含波多黎各等地区(中国不计入),调整后差异微。
- 术语解读时滞:海运时间差异导致两国数据错位,调整后影响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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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向贸易差异
- 估值方法错位:中国用c.i.f.(成本、保费、运费)计价,美国用f.a.s.(船边交货),造成估值差额(2-40亿美元)。
- 转口与再出口:美对华商品转口、中国再出口记录不同,调整后比例未破10%。
结论
统计差异属制度性但非系统性误差。主要表现为:
- 贸易增长期差异率下降,证明调整机制有效性。
- 东向贸易主导差异(占东向数据90%),间接贸易对估值差影响显著,直接贸易因转口溢价占直接数据50%。
工作小组调整结果
经上述调整,东向贸易残差(未解释差异)降至8-12%,西向降至7-27%,显示统计偏差趋于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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