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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总结:CEBS关于修订通用报告指南的咨询文件意见
核心内容
奥地利联邦经济协会(WKO)代表所有奥地利信贷机构,对CEBS发布的关于修订通用报告指南(COREP和FINREP)的咨询文件表示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关键意见和建议。该总结旨在概括其核心内容、主要观点和关键信息。
主要观点
1. 对现有报告框架的重视
- 当前背景:Basel 2报告要求已在2008年4月1日实施,因此认为对现有报告框架的调整优先级不高,因为这会增加额外成本和工作量。
- 支持CEBS的目标:认为CEBS推动COREP和FINREP的协调是必要的,有利于国际银行集团的流程和组织结构。
2. 协调报告框架的关键要素
- 关键议题:讨论的重点包括汇款日期和报告频率,是实现协调的重要支柱。
- 建议事项:
- 国家自由裁量权(n.d.)的未来处理方式应考虑相互认可;
- 报告内容和字段定义应有共同解释,并与IFRS定义保持一致;
- 应实现报告频率和汇款日期的协调。
3. 对报告频率协调的看法
- 反对单一频率:认为仅统一频率或程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反而可能导致更多报告负担。
- 反对CA模板的月度报告例外:认为CEBS提出的对CA模板在2007年12月31日前收集数据的例外,会增加机构负担,不利于协调。
- 建议延长报告期限:主张将独资报告的汇款日期延长至至少20个工作日,以提高数据质量和报告的及时性。
4. 关于数据及时性与质量的平衡
- 当前差异:不同国家对独资报告的提交日期和频率要求不同,部分国家使用本地GAAP,部分使用IFRS。
- 支持统一汇款日期:同意CEBS建议统一汇款日期和频率,但认为15个工作日的期限过于紧张,建议延长至20个工作日。
- 建议延长独资报告期限:认为独资报告应至少有20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而合并报告应至少有35个工作日。
5. 关于比例性原则的应用
- 反对减少小型机构的报告频率:认为即使减少报告频率,合并报告仍需更新,因此不能忽视小型机构的报告需求。
- 强调合并报告的依赖性:合并报告通常在独资报告完成后进行,因此统一的汇款日期有助于内部报告流程的设置。
- 呼吁协调非欧盟国家:由于许多子公司位于非欧盟国家,希望CEBS鼓励在这些地区也实现汇款日期的协调。
关键信息
- 建议统一报告框架:主张将COREP和FINREP的报告频率和汇款日期进行协调,以减少报告负担。
- 反对15天独资报告期限:认为该期限不现实,建议至少为20天。
- 支持20天以上期限:认为当前多数国家已采用20天或更长的期限,应尊重这些实践。
- 关注非欧盟国家的协调问题:希望CEBS在非欧盟国家也推动报告框架的统一。
- 提出过渡期建议:针对非欧盟国家子公司,建议设置过渡期以适应不同报告要求。
其他重要议题
- 数据转移限制:认为这可能影响基于客户的风险报告,建议通过过渡性规定解决。
- 支持自下而上的报告方式:认为接受欧盟成员国的本地报告方式有利于COREP的实施。
结论
奥地利联邦经济协会支持CEBS推动COREP和FINREP的协调,但认为应更注重实际操作和数据质量,建议延长独资报告的汇款日期至至少20个工作日,并呼吁在非欧盟国家也实现报告框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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