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2023年伊始,2项个税优惠政策宣告继续延用_3页_184kb
报告摘要
2023年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分析总结
2023年1月16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2号公告),明确两类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一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二是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税政策。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自2018年起,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在2021年底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此后,政策多次延期,最终延续至2023年底。企业需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后,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情况报告表》及相关资料。为应对税务机关可能加强的征管,企业应确保申报数据与备案信息一致,避免因数据不匹配引发进一步稽查。
针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及基金互认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此类所得在2022年底前暂免征税。2023年2号公告进一步将该优惠延续至2023年底。该政策主要适用于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或买卖香港基金份额的个人,旨在降低其税负,促进跨境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仅延期一年,2024年及之后的税收政策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税务机关持续关注股权激励个税征管,尤其加强了对申报与备案信息匹配性的审查。企业应提前做好税务规划与备案,以应对可能的政策变化和更严格的监管。
总体来看,2023年的个税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和个人均具有积极影响。企业可以通过税收优化手段,提高员工积极性;个人则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税负减轻的利好。鉴于政策的复杂性和潜在变化,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机构,获取相关税务支持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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