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TCEC_171-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快速检测试验方法》_14页_744kb
报告摘要
T/CEC171—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快速检测试验方法》是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一项标准,规定了电力储能系统中锂离子电池的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标准内容分为范围、术语与定义、符号、循环寿命、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和附录A,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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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包括电池单体和模块的循环寿命测试。 -
术语与定义
- 电池单体:基本能量转换单元,由正极、负极、隔膜、电解质、壳体和端子等组成。
- 电池模块:通过串联、并联连接电池单体,仅有一对正负极输出端子的组合体,可能包含外壳及管理保护装置。
- 标称电压:标识电化学体系的电压近似值。
- 额定充电/放电功率:电池在特定条件下可持续工作的最大功率(Prcn、Prdn′)。
- 额定充电/放电能量:电池在特定条件下完成充放电过程的总能量(Ercn、Erdn′)。
- 额定充电/放电容量:对应充放电能量与功率的容量值(Crcn、Crdn′)。
- 能量效率:放电能量与充电能量的比值(百分数)。
- 能量保持率:充放电能量与初始充放电能量的比值(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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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说明
- n:额定充电小时率,取值范围为8、4、2、1、0.5、0.25。
- n′:额定放电小时率,取值与n相同。
- Crcn:n小时率额定充电容量,单位为Ah。
- Crdn′:n′小时率额定放电容量,单位为Ah。
- Ercn:n小时率额定充电能量,电池单体单位为Wh,模块单位为kWh。
- Erdn′:n′小时率额定放电能量,电池单体单位为Wh,模块单位为kWh。
- Prcn:n小时率额定充电功率,单体单位为W,模块单位为kW。
- Prdn′:n′小时率额定放电功率,单体单位为W,模块单位为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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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寿命要求
- 电池单体:
- 能量型电池在1000次循环后,充电/放电能量保持率≥90%;2000次后≥80%。
- 功率型电池在2000次循环后,充电/放电能量保持率≥80%;4000次后≥60%。
- 电池模块:
- 能量型模块在500次循环后,充电/放电能量保持率≥90%;1000次后≥80%。
- 功率型模块在1000次循环后,充电/放电能量保持率≥80%;2000次后≥60%。
- 电池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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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条件
- 环境要求:相对湿度≤90%,大气压力86kPa~106kPa;试验场地需具备消防和应急措施,人员需配备防护装备。
- 试验装置:
- 充放电装置需具备电压、电流、功率测量精度≥0.1%FS。
- 环境模拟装置需满足温度精度±1℃、湿度精度±3%,温度波动≤2℃,湿度波动≤5%。
- 时间测量装置精度±0.1s。
- 试验准备:
- 初始化放电需按特定步骤进行(搁置、充放电至终止电压、静置)。
- 电压限值设定需与电池正常使用值一致。
- 试验样品需连接被动保护功能,控制电热管理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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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
- 电池单体:
- 能量型:在标准温度下循环2000次,记录每50次的充放电能量及时间,计算保持率与能量效率。中期测试报告在1000次时出具。
- 功率型:循环4000次,每100次记录数据,计算保持率与能量效率。中期报告在2000次时出具。
- 电池模块:
- 能量型:循环1000次,每20次记录数据,计算保持率与能量效率,同时监测电池单体电压极差。中期报告在500次时出具。
- 功率型:循环2000次,每50次记录数据,计算保持率与能量效率,并监测电压极差。中期报告在1000次时出具。
- 电池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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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要求
- 电池单体需进行2次型式试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则判定合格,否则不合格。
- 电池模块需进行1次型式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则判定合格,否则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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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 提供电池单体和模块的技术规格数据记录表(表A1~A6),明确各项参数的记录规则及数据分析方法。
该标准通过统一的技术规范,确保锂离子电池在电力储能应用中的性能一致性与测试可靠性,为产品设计、生产和质量控制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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