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6月20日报送)_467页_4mb
报告摘要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计划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为9,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数量:不超过2,250万股
-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行后总股本:9,000万股
- 发行方式: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二、股份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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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 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已发行股份。
- 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上市后6个月内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锁定期届满后,老股减持分阶段限制(12个月内不超过20%,13-24个月内不超过20%)。
- 减持需提前公告,3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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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方南平、吕慧浩:
- 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 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 若违反承诺,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1年,现金分红截留用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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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叶树祥、杨国栋:
- 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 担任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 若违反承诺,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现金分红截留用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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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监事潘小云、严立勇:
- 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 担任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离职后6个月至12个月内出售股份不得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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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
- 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三、稳定股价措施
- 触发条件:上市后3年内,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实施顺序:
- 公司回购股票;
- 控股股东增持;
- 董事及高管增持。
- 回购措施:
- 回购价格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单次回购资金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 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不超过净利润的30%。
- 增持措施:
- 控股股东增持金额不低于其累计获得现金分红的20%;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薪酬总额的50%。
四、信息披露违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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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购回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
- 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现金分红可被截留用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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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现金分红可被截留用于回购。
- 未履行增持义务的,现金分红可被截留,直至义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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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薪酬将被暂扣,直至履行承诺。
- 未履行增持义务的,股份不得转让。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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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措施:
- 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提升盈利能力;
- 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 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确保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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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承诺:
- 不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
-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挂钩,确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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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承诺:
- 不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
-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挂钩,确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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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承诺:
- 不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
-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挂钩,确保执行。
六、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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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 优先现金分红;
-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考虑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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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连续三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若公司处于成熟期,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80%;
- 若公司处于成长期,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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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要求: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会需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用途;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与。
七、主要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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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下降风险:
- 国家逐步放开药品价格管制,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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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风险:
- 原料药及制剂业务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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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投标风险:
- 公司制剂产品参与各省集中采购,若落标或中标价格下降,将影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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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风险:
- 部分产品为合作产品,存在合作方违约或终止合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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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制”推行风险:
- “两票制”压缩流通环节,可能影响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策略。
八、中介机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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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
- 若制作、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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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天册律师:
- 若存在重大遗漏,将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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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 若存在虚假记载或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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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坤元评估:
- 若存在虚假记载或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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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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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 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符合会计准则;
- 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良好,符合上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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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推进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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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
- 公司承诺不因信息披露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若发生违规,将依法赔偿。
十、总结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承诺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确保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均作出股份锁定及稳定股价的承诺,以保护公司股价稳定和投资者利益。公司还制定了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提高投资者回报。此外,公司明确了募集资金的用途及管理措施,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同时,公司也识别了多项风险因素,包括药品价格下降、市场竞争、招投标、业务合作及“两票制”推行等,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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