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0-上交所-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_6页_503kb
报告摘要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分析总结
一、核心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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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运作与审议事项
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了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要议案。所有议案均经全体监事全票通过,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 -
公司依法运作监督
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题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合规性及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流程符合法规要求,高管未发现违法行为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审核年度报告,确认编制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
财务与关联交易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等进行审议,认为财务数据可信,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关联交易监督方面,强调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信息披露充分,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
激励计划专项监督
对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解除限售等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履行程序合规,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制度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 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成功完成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成员。
- 监事会运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议召集、决议程序、信息披露均符合规范要求。
三、2022年工作重点方向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以维护公司利益为核心,强化监督职能。工作方向包括:
- 定期召开会议,出席股东会,列席董事会,加强与管理层沟通。
- 重点监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情况,深化履职合规性审查。
- 坚持独立行使监督权,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规范运作。
综上所述,2021年度监事会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和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治理秩序和股东权益,并持续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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