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7-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_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加强_3页_206kb
报告摘要
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强总结
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包含15条新举措,焦点在于加强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征管,并要求企业报送新增税务申报资料。此举旨在响应税务征管强化,提升对股权激励相关税收的管理效率。
关键要求
- 申报义务:企业须在决定实施股权激励后次月15日内报送《股权激励情况报告表》,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股权激励形式及被激励对象信息等。
- 补充申报:已实施但未完结的股权激励须于2021年底前补充报送报告表及相关资料。
- 适用范围:适用境内及境外企业,涵盖以境外股权为标的的激励计划。
- 现有规定:企业同时需按现行要求(如财税〔2005〕35号、财税〔2016〕101号文件)报送相关材料。
税务机关意图
国家税务总局通过新措施加强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规范税收优惠处理。目的是提升征管效率并确保税收合规。
影响的企业
- 受直接影响的企业:所有已批准或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无论是否上市公司。
- 覆盖方式:包括协议控制架构和间接持股(如合伙企业或境外信托)的企业。
建议行动
- 2021年12月前:企业应建立合规日历和标准操作程序,并完成现有股权激励报告。
- 从2022年1月1日起:针对新计划、授予、解禁或行权,需在次月15日内完成申报。
- 注意事项:评估潜在涉税影响,包括税务机关可能基于报告数据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协议控制或间接持股方式引起的税务处理不确定性。
潜在影响
- 政府可能使用数据评估延长税收优惠资格。
- 协议控制架构下的激励计划可能面临不一致的个人税务处理,需进一步澄清。
- 间接持股方式引发的税务争议风险增加。
毕马威观察
公司将持续关注各地税务机关的操作细则,并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企业应积极应对以符合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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