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申万宏源-全球资产配置_沪伦通_系列报告之四_监管完善助力沪伦通进入实推阶段_8页_725kb
报告摘要
沪伦通监管完善助力业务进入实推阶段
核心内容
沪伦通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之间的跨境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旨在促进两国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提升市场流动性与投资者保护。2018年8月31日,证监会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沪伦通业务逐步进入实推阶段。
主要观点
- 监管完善:证监会通过制定相关监管规定,为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提供了明确的监管依据和规范,有助于防范市场风险和制度套利。
- 发行机制:
- 英国公司发行CDR仅允许非融资发行,初始流动性由证券公司做市商提供。
- 中国公司发行GDR允许融资和非融资发行,定价参照基础股票近期股价,增量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
- 跨境转换机制:沪伦通允许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之间的有限额跨境转换,设置兑回和转让限制,以减少制度套利。同时,规定了存托凭证的存续期间数量上限,并根据境内公司行为灵活调整。
- 投资者管理:上交所对参与CDR的投资者采取适应性管理,设置较高的投资者进入门槛,保护投资者权益。
- 信息披露: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需定期披露年报和中报,季报可自愿披露。对于不涉及境内CDR发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境外披露信息可同步在境内披露,提高透明度。
- 投资标的:沪伦通实推阶段将主要受益于双边市场的大盘蓝筹股和金融机构。伦交所支持上交所主板市值规模达标的公司发行GDR,上交所则要求CDR发行人是伦交所主板成熟、优质、流动性好的高级上市公司。
关键信息
发行环节
- 东向业务(CDR):仅允许非融资发行,初始流动性由跨境转换机构做市商提供。
- 西向业务(GDR):允许融资和非融资发行,增量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
- 流动性管理:融资发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和股价波动,因此监管层暂不开放东向CDR的融资发行。
跨境转换环节
- 转换机制:允许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之间的有限额跨境转换。
- 限制机制:GDR限制兑回期为6个月,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购的GDR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资金管理:规定存托凭证的存续期间数量上限,并根据公司行为进行调整。
信息披露与监管
- 定期披露: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需定期披露年报和中报。
- 适应性管理:上交所对投资者进行适应性管理,设置较高的进入门槛。
- 同步披露:不涉及境内CDR发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可同步在境内披露。
投资标的
- 受益企业:双边市场的大盘蓝筹股和金融机构将受益。
- 挂牌标准:伦交所支持上交所主板市值规模达标的公司发行GDR,上交所则要求CDR发行人是伦交所主板成熟、优质、流动性好的高级上市公司。
- 存托功能:金融机构中有望成为存托人的商业银行和跨境转换机构的券商将受益。
图表目录
- 图1:GDR发行、交易、注销机制
- 图2:CDR发行、交易、注销机制
- 图3:富时100指数中市值前30只股票基本信息
- 图4:富时100指数中市值前30只股票基本信息(续)
表格要点
- 表1: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要点,包括发行、跨境转换、信息披露和投资者管理等方面。
- 表2:增量发行和存量发行存托凭证的主要区别,包括总股本、资金归属、公司发展、市场表现和流动性等方面。
结论
沪伦通的实推阶段标志着中国与英国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通过严格的监管规定和灵活的信息披露机制,沪伦通有望提升市场流动性,促进双向投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双边市场的优质企业将从中受益,推动全球资产配置的进一步发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