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天津房信限价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_166页_1mb
报告摘要
天津房信限价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天津房信限价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是关于天津房信限价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法律文件,详细说明了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交易结构、参与方权利义务、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信用增级方式、资金管理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专项计划目标:通过购买天津房信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支付基础资产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房信1至房信6)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由《认购协议》约定,信用评级为AA+。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由天津房信全额认购,不安排挂牌交易。
2. 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与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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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每个兑付日支付收益和本金,预期到期日为【2016年2月13日、2016年8月13日、2017年2月13日、2017年8月13日、2018年2月13日、2018年8月13日】。
- 若发生信托贷款加速清偿事件,资产支持证券提前到期,按预期收益率1.5倍计息。
- 收益计算方式为单利计算,尾数四舍五入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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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无预期收益率,仅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完毕后获得资金分配。
- 由天津房信全额认购,不安排挂牌交易,除非法院裁定或计划管理人书面同意。
3. 交易结构与参与方
- 原始权益人: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房信),为差额支付义务人,也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
- 借款人:天津市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信托贷款的还本付息义务。
- 担保人: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质权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接受信瑞地产提供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专项计划账户资金的保管和划拨。
-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及转让。
4. 资金信托与贷款安排
- 信托资金规模:3.7亿元,由天津房信自筹资金设立天津房信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
- 信托期限:36个月,自放款日起计算。
- 贷款利率:年利率8%,按日计息,每6个月结息一次。
- 还款安排:信瑞地产每6个月偿还部分贷款本金,直至贷款全部清偿。
- 还款来源:信瑞地产以其承建的限价房项目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并将其存入监管账户。
- 监管账户管理:由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监管,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将销售收入划转至信托财产专户。
5. 信用增级方式
- 质押担保:信瑞地产以其限价房项目销售收入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国民信托。
- 保证担保:天房集团为信瑞地产的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差额支付机制:若专项计划资金不足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差额支付义务人(天津房信)需按《差额支付协议》补足差额。
6. 专项计划运作机制
- 资金归集与分配:
- 每月第2个工作日,信瑞地产将销售收入划转至监管账户。
- 每月第10个工作日,监管银行将销售收入划转至信托财产专户。
- 每个兑付日,托管人将资金划拨至登记托管机构账户,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及本金。
- 费用管理:
- 专项计划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税费、信托费用等,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
- 托管人需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托管报告》。
- 信息披露:
- 包括兑付日、分配日、公告日、权益登记日等,均由《计划说明书》和《认购协议》规定。
- 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不得要求专项计划回购资产支持证券。
7. 风险与防范措施
- 风险揭示:
- 投资者需了解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违约、销售收入不足、法律纠纷等。
- 专项计划不保证收益,不承诺本金不受损失。
- 风险防范:
- 通过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实现信用增级。
- 设置差额支付机制,确保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 托管人与计划管理人对资金进行独立管理、监督与划拨。
8. 专项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 清算条件: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到期,或专项计划进入加速清偿程序。
- 清算流程:
- 计划管理人宣布专项计划终止,并进行清算。
- 清算后,剩余资产按《认购协议》和《标准条款》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
- 清算日:
- 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最后一个兑付日或资产支持证券提前到期日。
9. 其他重要事项
- 法律合规:
- 专项计划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
- 所有交易结构和权利义务均通过相关合同或协议明确。
- 投资者权利:
- 可依法转让、质押资产支持证券。
- 可通过回购进行融资,但不得要求专项计划回购。
- 信息披露:
- 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计划管理人网站进行披露。
- 投资者需自行进行独立投资判断。
附件与备查文件
- 专项计划涉及的文件包括《标准条款》、《认购协议》、《托管协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信托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资金监管协议》等。
- 所有文件均需备查,以供投资者查阅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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