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RTS-2014-07-28Final-Draft-RTS-on-G-SII-identification2920original-version_27页_618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RTS/2014/07 - 关于根据欧盟第2013/36/EU号指令第131条识别全球系统重要机构(G-SIIs)的方法论监管技术标准
核心内容
本文件是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的《关于根据欧盟第2013/36/EU号指令第131条识别全球系统重要机构(G-SIIs)的方法论监管技术标准》的最终草案。该草案旨在为欧盟成员国的监管机构提供识别G-SIIs的具体方法,以确保与国际标准(如巴塞尔委员会的框架)一致,并实现监管方法的统一性。
主要观点
- G-SIIs的定义:根据欧盟第2013/36/EU号指令第131条,成员国监管机构有权识别对全球金融体系具有更高系统重要性的银行为G-SIIs,并对其实施更高的自有资本要求。
- 评分机制:每个银行每年将根据五个指标类别进行评分,以衡量其系统重要性。这些类别包括:规模、与金融体系的关联性、服务或金融基础设施的可替代性、复杂性和跨境活动。
- 子类别划分:根据评分结果,G-SIIs被划分为五个子类别(Bucket 1至5),每个子类别的资本缓冲要求不同,最低阈值为130个基准点。
- 数据一致性:成员国监管机构应使用与巴塞尔委员会相同的数据和计算方法,确保数据可比性和一致性,以支持全球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
- 时间安排:G-SIIs的识别和资本缓冲要求的实施有时间延迟,通常为一年。例如,2015年首次应用时,2014年的评分结果将在2016年生效,而2015年的评分结果将在2017年生效。
- 监管判断:监管机构可以基于系统重要性而非失败概率,行使监督判断权,将银行从较低子类别重新分配到较高子类别,或直接指定其为G-SII。
- 方法论标准化:EBA负责确定样本数据,包括75家最大的银行及金融集团,并确保样本数据反映全球金融市场和经济情况。
关键信息
1. 评分指标与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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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指标类别:
- 规模:总敞口(包括资产负债表内外项目)。
- 关联性:与金融体系的关联性(包括内部金融体系资产、负债和证券发行)。
- 可替代性:服务或金融基础设施的可替代性(包括托管资产、支付活动和承销交易)。
- 复杂性:包括场外衍生品名义金额、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计算的第三级资产和交易及可供出售证券。
- 跨境活动:包括跨境债权和跨境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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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别划分:
- Bucket 1: 130–229 基准点
- Bucket 2: 230–329 基准点
- Bucket 3: 330–429 基准点
- Bucket 4: 430–529 基准点
- Bucket 5: 530–629 基准点
2. 数据标准化与计算方法
- 数据来源:成员国监管机构需确保使用与巴塞尔委员会一致的数据,包括敞口、资产、负债等。
- 分母计算:每个指标的分母是样本中所有相关实体和授权在第三国的银行的指标值总和,用于标准化评分。
- 评分计算:每个指标的评分是该指标值除以分母后的简单平均值,五个指标类别权重均为20%,但“可替代性”类别最大值限制为500个基准点。
- 评分结果的公布与实施:评分结果需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实施时间滞后一年,以确保银行有足够时间调整自有资本。
3. 公众意见与修订
- 公众咨询: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期间进行了公众咨询,共收到9份回复,其中8份已发布。
- 修订内容:根据反馈,指标数据、模板和说明已更新,部分定义也得到了澄清。
4. 时间表与过渡安排
- 2015年首次应用:
- 2015年1月14日:EBA确定初始样本。
- 2015年1月21日:成员国监管机构提交基于2014年财务年度数据的指标值。
- 2015年1月30日:EBA计算2014年分母。
- 2015年12月:完成2015年评分。
- 2016年1月1日:基于2014年评分结果,实施资本缓冲要求。
- 2017年1月1日:基于2015年评分结果,实施更高资本缓冲要求。
5. 监管判断的应用
- 判断依据:基于系统重要性而非失败概率,监管机构可以行使判断权,重新分配或指定G-SII。
- 支持材料:监管判断应基于可验证的定量和定性信息,如附加指标。
结论
该草案为欧盟成员国监管机构提供了识别G-SIIs的统一方法,确保与国际标准一致,同时减少行政负担,提高数据可比性。通过标准化的评分机制、子类别划分和时间安排,增强了对全球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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