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发展经济研究所-埃塞俄比亚国营企业与中国私营企业的国企关系动态(英)-2021.7_30页_453kb
报告摘要
总结:埃塞俄比亚与中资企业之间的国家-企业关系动态研究——以东部工业区为例
核心内容
本文以埃塞俄比亚的中国资助东部工业区(EIP)为案例,探讨了中国私营企业在埃塞俄比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动态。研究指出,尽管中埃双方在制造业投资方面有共同利益,但双方关系并非简单的“双赢”,而是复杂、情境依赖、多样且流动的。
主要观点
- 国家-企业关系的复杂性:中资企业在埃塞俄比亚与政府的关系不总是友好,不能简单地用“双赢”来概括。
- 中国机构的作用有限:由中资政府机构主导的机构性谈判机制作用有限,主要服务于特定类型企业的利益。
- 私营企业的本地化策略:尽管中国建立了官方谈判渠道,中资企业仍倾向于本地化谈判机制,自行创造谈判空间。
- 国家与私人资本的差异:中国私营资本在埃塞俄比亚的运作方式不同于中国国家资本,表现出更强的灵活性和本地适应性。
- 制度性谈判机制的演变:EIP内部形成了多种谈判机制,包括中国驻埃商会(CCCE)、东部工业区投资者协会(EIZIA)和EIP管理委员会(EIPMC),这些机制在不同阶段对解决与埃塞俄比亚政府(GoE)的摩擦发挥了关键作用。
- 政策制定的复杂性:埃塞俄比亚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高度依赖少数关键官员(如PMO、EIC和IPDC),而其他部委则被边缘化。
关键信息
东部工业区概况
- 埃塞俄比亚首个工业区,成立于2008年。
- 由江苏永元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和运营。
- 作为中国在埃塞俄比亚的第一个海外经济贸易合作区(OETCZ),具有示范意义。
- 截至2018年9月,园区内有86家企业,其中78家为中国私营企业,创造了14,794个本地就业岗位。
谈判机制
- 中国驻埃商会(CCCE):正式合法的中资企业组织,成立于2008年,主要在税收、安全等问题上进行游说,但对私营企业的影响力有限。
- 东部工业区管理委员会(EIPMC):非正式的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共享、解决园区问题和与政府沟通,每月召开会议,但缺乏正式合法性。
- 东部工业区投资者协会(EIZIA):2017年成立,作为正式合法的组织,代表投资者与政府对话,推动政策制定,具有明确的协议和框架。
- 埃塞俄比亚政府机构:尤其是埃塞俄比亚投资委员会(EIC)在推动和管理外国投资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
主要问题与冲突
1. 土地冲突
- 土地分配是埃塞俄比亚政治中的敏感议题,反映了其“民族联邦制”和宪法中的漏洞。
- EIP在2007年初期缺乏相关法律支持,无法进行土地转租。
- 2008年,EIP与奥罗莫州政府达成土地协议,但土地价格在两年内飙升,导致地方政府与社区之间产生摩擦。
- 第二阶段土地补偿费用提高至77.84 ETB/m²/年,但直到2017年才支付完毕,且土地仍未正式转移,影响了后续投资。
2. 服务提供问题
- EIP在服务提供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土地合同和许可的处理。
- 园区曾因注册名称为“工业区”而非“工业公园”而被地方政府拒绝提供服务。
- 2017年之前,EIP无法享受联邦政府的工业区政策待遇,直到2017年才改变这一状况。
3. 环境治理问题
- 本文未详细展开环境治理问题,但指出这是园区与政府之间摩擦的另一重要领域。
- 需要通过制度性机制和隐性网络来协调和解决。
政策启示
- 埃塞俄比亚政策制定者缺乏对中资OFDI多样性的深入理解,影响了政策设计与执行。
- 本文强调应避免将“中国在非洲”的讨论泛化,需关注具体情境和关系动态。
- 建议政府应建立更有效的沟通机制,以促进中资企业与本地企业的合作,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转移。
研究方法
- 田野调查时间: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共11个月)。
- 调查地点:主要在埃塞俄比亚,另有三周时间在中国进行后续访谈。
- 数据来源:包括工厂参观、半结构化访谈、管理层调查、企业家和中国侨民的生平访谈、参与观察等。
- 问卷调查:对14家EIP企业进行调查,其中8家为轻工业,6家为建材业。
- 另外,为国际贸促中心(ITC)调查了15家中国制造业企业。
结构概览
- 引言:介绍研究背景、目的及方法。
- 第二部分:分析EIP内的三种中资企业制度性谈判机制。
- 第三部分:探讨EIP与地方政府在土地冲突、服务提供和环境治理方面的互动及问题。
- 结论:总结研究发现,提出政策建议。
重要结论
- 中资企业在埃塞俄比亚的运作方式与国家资本不同,更依赖本地关系和灵活机制。
- 制度性谈判机制在不同阶段有所变化,反映了双方关系的动态性。
- 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受到政治体制、法律框架和地方权力结构的深刻影响。
- 需要更细致的政策分析和本地化理解,以促进中资与埃塞俄比亚的互利合作。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