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7-中证鹏元-专题研究_如何正确看待_另类_再融资债的发行热潮__11页_634kb
报告摘要
如何正确看待“另类”再融资债的发行热潮?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围绕“另类”再融资债的发行背景、所偿还的债务类型以及对城投公司信用的影响进行分析,旨在厘清市场对“另类”再融资债的误解,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主要观点
-
“另类”再融资债与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密切相关
“另类”再融资债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化解建制县隐性债务,尤其是2014年底之前未被甄别为政府债务的隐性债务,这将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增加。 -
“另类”再融资债并非新一轮大规模隐性债务置换
从历史来看,中央对隐性债务风险始终从严防控,因此“另类”再融资债的发行并非意味着新一轮大规模隐性债务置换的启动,而是对特定区域的定向帮扶。 -
“另类”再融资债对城投公司信用影响有限
“另类”再融资债主要服务于试点建制县,而非“阳光普照”所有城投公司。其对非试点区域城投公司的信用支持有限,仅能提供一次性偿债资金,难以改变其信用资质偏弱的现状。
关键信息
一、“另类”再融资债所偿还的存量债务类型
- 常规再融资债:募集资金明确用于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债务余额。
- “另类”再融资债:募集资金用途模糊,可能用于偿还2014年底之前未被甄别为政府债务的隐性债务,这将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加。
- 数据佐证:2021年1月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较2020年12月增加3593亿元,与“另类”再融资债发行规模相近,表明其可能用于偿还隐性债务。
二、隐性债务化解行动回顾
第一次:2015年3月启动(债务置换)
- 背景:国发“43号文”提出债务置换,用于偿还非政府债券形式的隐性债务。
- 规模:2015-2018年累计置换债规模达12.07万亿元。
- 结果:2018年末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仅剩3151亿元,基本完成置换。
第二次:2018年8月启动(遏制增量与化解存量)
- 背景:出台《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
- 原则:强调“中央不救助、政府不兜底”,隐性债务可能被转为企业债务。
- 目的:遏制隐性债务新增,防止其肆意扩张。
第三次:2019年初启动(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
- 背景:针对财力较弱的县级行政区,开展定向化债试点。
- 特点:试点范围有限,仅限于部分建制县,旨在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不构成全国性化债手段。
- 影响:预计“另类”再融资债发行体量有限,增长势头不强。
三、“另类”再融资债对城投公司信用的影响
- 定向支持:仅用于试点建制县,非试点区域城投公司无法受益。
- 一次性补充:可能为试点区域城投公司提供短期偿债资金,但难以改变其信用资质。
- 潜在风险:化解隐性债务后,试点区域城投公司可能面临“城投属性弱化”的风险。
结论
“另类”再融资债的发行是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的产物,其主要作用是为试点区域提供短期偿债支持,而非全国范围内的隐性债务大规模置换。市场对“另类”再融资债的利好预期不宜过高,其对城投公司信用的支撑作用有限。同时,该政策体现了中央对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持续严控态度,不会形成新一轮隐性债务扩张的预期。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