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5-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_16页_989kb
报告摘要
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总结
核心内容
《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而发布的指导性文件。该指南旨在推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标准先进性与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要观点
- 标准升级与质量提升:围绕扩大内需,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水平,推动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升级,促进消费升级与投资增长。
- 国际标准兼容性: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加快国际标准转化,鼓励同步提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提升国际标准一致性。
- 产业链安全与韧性:加强关键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确保产业链标准协调配套。
-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标准体系协调性,打破市场分割,提升市场统一性。
- 全域标准化结构优化: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各领域国家标准健全完善,优化标准体系结构。
- 安全底线保障:加快安全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强化安全底线,完善军民通用标准体系。
立项重点
消费品领域
- 制修订家用电器、家具、人造板等质量安全标准。
- 制定集成家电、母婴家电、宠物家电等新家电标准。
- 制定新型纤维材料、功能与智能纺织品等标准。
- 制定婴童和老年等特殊人群、典型场景、用户体验等标准。
- 制定高端医疗装备和新兴医疗设备标准。
装备制造领域
- 制定数控机床软硬件标准,如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精度检验、数控系统性能测试。
- 制定工程机械电动化标准,如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
- 制定大喂入量联合收割机、大马力拖拉机等标准。
- 制定无人机、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高端仪器仪表等标准。
- 制定高性能建筑空调系统标准,如二氧化碳热泵、干空气能冷却设备等。
材料领域
- 制定热轧型钢、LED/LD用稀土荧光片等标准。
- 制定新一代信息现实玻璃、高纯石英玻璃、光伏玻璃等标准。
- 制定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关键金属件检测等标准。
- 制定稀土采选精矿、冶炼分离、加工等标准。
- 制定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老旧风力发电机组绿色拆解等标准。
新兴技术领域
- 制定集成电路标准,如芯粒互联接口、EDA工具。
- 制定北斗基础产品、短报文通信、高精度应用等标准。
- 制定人工智能基础与应用标准,包括芯片、软件、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
- 制定物联网海量设备接入、互操作、操作系统等标准。
- 制定工业机器人可靠性、信息安全、3D视觉导引等标准。
- 制定高端显示标准,如高动态范围、三维声、适老化等。
新能源领域
- 制定新型储能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标准。
- 制定氢能相关标准,如电解水制氢、氢气压缩机、储氢容器等。
- 制定新能源汽车电池、整车动力性、安全性等标准。
- 制定智能网联技术标准,如自动驾驶、激光雷达、信息安全等。
节能减污领域
- 修订乙醇汽油、润滑油、燃气等标准。
- 提升锅炉、电机、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准。
- 制定农药、淀粉、石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制定建筑涂料、人造板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绿色低碳领域
- 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节能标准。
- 研究绿色设计、生产、回收等标准。
- 加强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标准研制。
- 修订微型计算机、燃气灶具等产品能效水效标准。
农业农村领域
- 制定种质保护、品种评价、种子检验等标准。
- 制定耕地质量保护、农产品品质评价、净菜等标准。
- 制定农村基础设施标准,如人居环境、房屋建设、垃圾分类等。
现代服务业领域
- 制修订文化娱乐、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等标准。
- 制定物流信息、冷链物流、快递绿色包装等标准。
- 制定居家适老化改造、适老家具家电等标准。
安全应急领域
- 制修订氯气、电石、硝酸铵等安全技术标准。
- 制定粉尘控爆、烟花爆竹生产设备等标准。
- 完善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如呼吸防护、坠落防护等。
- 制定重大自然灾害防御标准,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等。
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
- 研制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企业开办等标准。
- 开展机关资产管理、服务管理等标准研制。
国家标准样品
- 研制生物技术、新材料、能源等标准样品。
- 研制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所需的通用标准样品。
- 研制食品、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检验方法的标准样品。
申报要求
-
强制性国家标准:
-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 应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和实施监督部门。
- 制定周期不超过24个月,修订不超过18个月。
- 需说明配套推荐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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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国家标准:
-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申报。
- 省级申报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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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国际标准:
- 鼓励“应采尽采”,提升一致性。
- 遵守国际标准版权政策,不得擅自采用未经授权的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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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版与国际标准提案:
- 鼓励同步申报外文版和国际标准提案。
- 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应译尽译”。
-
申报材料:
- 包括标准体系表、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预研材料、项目申报公文等。
- 需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
国家标准样品申报:
- 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制项目除外)。
- 登录“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管理系统”填报。
项目管理与时间安排
- 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分四批下达,每季度末集中发布。
- 项目需进行答辩,修订和采标项目一般不需答辩。
- 项目周期需严格控制,逾期项目将影响新项目申报。
- 项目变更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延期需提前30天申请。
联系方式
| 类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通信地址 |
|---|---|---|---|---|
| 国家标准项目 | 程瑾瑞、庞晖 | 010-82260708、82262843 | chengjr@ncse.ac.cn、pangh@ncse.ac.cn |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411室 |
| 国家标准样品项目 | 徐大军、石雨婷 | 010-68486136、68483077 | xdj@china-cas.org、syt@china-cas.org |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四层 |
| 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 | 胡恢洵 | 010-82262930 | huhuixun@samr.gov.cn |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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