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下税务问题探讨-2017.8-32页-2mb
报告摘要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下税务问题探讨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中国已广泛应用,成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然而,PPP模式在税务处理上存在诸多复杂性和挑战,尤其是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本文旨在分析PPP项目在不同阶段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并探讨相关政策对项目的影响。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PPP模式的背景与发展趋势
- 自上世纪90年代起,PPP模式被引入中国。
- 十三五规划和2015年国务院42号文推动PPP模式发展。
- 截至2016年底,财政部PPP项目库已收录11,260个项目,总投资额达13.5万亿元。
- PPP已成为新经济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相关税收政策尚在制定中。
2. PPP项目的主要类型
| 项目阶段 | 模式 | 简介 | 社会资本获利方式 |
|---|---|---|---|
| 新建项目 | BOT | 社会资本负责建设、运营,期满移交政府 | 运营收入、转让对价 |
| 新建项目 | BOO | 社会资本拥有并运营项目,政府施加限制 | 运营收入 |
| 新建项目 | BLT | 社会资本建设后出租给政府,期满移交 | 租金收入、转让对价 |
| 新建项目 | BOOST | 与BOT类似,但政府提供补贴 | 运营收入、政府补贴、转让对价 |
| 存量项目 | MC | 政府将运营权外包给社会资本 | 外包费用 |
| 存量项目 | O&M | 政府将资产运营权委托给社会资本 | 外包费用 |
| 存量项目 | TOT | 政府将资产所有权转让给社会资本 | 运营收入、转让对价 |
| 扩建/改造 | ROT | 政府转让资产所有权,社会资本负责改建 | 运营收入、转让对价 |
| 扩建/改造 | LOT | 政府保留所有权,租赁给社会资本 | 运营收入 |
3. 项目回报机制
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 使用者付费:由最终用户支付费用,用于回收成本和获取收益,常见于公共交通和公用设施项目。
- 政府付费:政府直接支付费用,包括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和绩效付费,适用于公共服务类项目。
- 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以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等方式弥补使用者付费不足,是政府付费和使用者付费之间的折衷方案。
4. 增值税问题
核心问题
- 政府切断增值税链条:政府不参与增值税体系,导致私营机构在与政府交易中无法抵扣进项税,产生重复征税效应。
- 三方交易:PPP项目通常涉及三方,带来复杂的增值税处理问题,如进项税抵扣和税基确定。
国际处理方式
- 全部征税:如新西兰和澳大利亚。
- 免税:如欧盟第六号指令规定政府活动免税。
- 零税率:如教育、医疗等非商业活动。
中国增值税处理特点
- 资产注入:若为固定资产或存货,可能被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
- 土地使用权:地方政府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征增值税,但项目公司可抵扣进项税。
- 特殊处理:如财税[2016]36号文允许土地价款从销售额中扣除。
5. 企业所得税问题
核心问题
- 政府付费与补贴:是否可视为不征税收入,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
- 资产转让:在设立、运营和退出阶段的资产转让是否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影响税负。
优惠政策
- 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适用“三免三减半”政策。
-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 部分特殊区域(如西部地区)也给予税收优惠。
特殊税务处理
- 59号文: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资产转让,可避免确认转让所得。
- 109号文:适用于100%直接控制企业之间的资产划转,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 116号文:允许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的转让所得分期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6. PPP生命周期中的税务问题分析
| 阶段 | 增值税影响 | 企业所得税影响 | 其他税影响 |
|---|---|---|---|
| 设立阶段 | 资产注入可能被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若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可避免确认转让所得 | 社会资本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确认转让所得 | 契税、印花税(根据资产类型) |
| 融资阶段 | 融资行为可能涉及增值税(如贷款利息、融资租赁) | 利息支出可扣除,但关联方利息需注意比例限制 | 印花税(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
| 设计阶段 | 可抵扣咨询、服务等进项税 | 咨询费用可作为成本扣除 | 印花税(设计合同) |
| 建设阶段 | 土地使用权购买可能无法抵扣进项税;建筑服务适用11%或3%税率 | 建设成本可作为费用扣除 | 契税、印花税(建筑安装合同、设备采购) |
| 存量设施转移阶段 | 购入存量资产可能适用11%或5%税率;改建费用超过原值50%时适用60/40抵扣规则 |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能确认转让所得 | 契税、印花税 |
| 运营阶段 | 根据服务类型适用不同税率(6%、11%、17%) | 适用公共基础设施税收优惠政策 | 印花税(服务合同、销售合同) |
| 退出阶段 | 转让设施可能需缴纳增值税;移交运营权通常不产生增值税义务 | 转让资产需确认所得,但可能适用特殊税务处理 |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
7. 其他参与者税务处理
| 参与者 | 增值税影响 | 企业所得税影响 | 印花税影响 |
|---|---|---|---|
| 银行、借款人 | 贷款利息收入适用6%税率,可抵扣进项税 | 利息收入征收25%企业所得税,可扣除部分成本 | 借款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征收0.005%印花税 |
| 建筑公司 | 建筑服务适用11%或3%税率,可抵扣进项税 | 建筑服务收入征收25%企业所得税 | 建筑安装合同征收0.03%印花税 |
| 咨询机构 | 服务费适用6%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 | 顾问服务费征收25%企业所得税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征收0.05%印花税 |
| 审计师 | 服务费适用6%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 | 审计服务费征收25%企业所得税 | 不适用 |
| 保险公司 | 保费收入适用6%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 | 保费收入征收25%企业所得税 | 财产保险合同征收0.1%印花税 |
| 供应商 | 销售收入适用17%或11%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 | 销售收入征收25%企业所得税 | 购销合同征收0.03%印花税 |
结论
PPP模式在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其税务处理仍面临诸多挑战。政府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导致PPP项目在多个环节出现税务争议和复杂性。建议政策制定者尽快出台配套税收政策,以明确PPP项目的税务处理方式,减少项目参与方的税务不确定性。同时,企业应提前进行税务筹划,以应对PPP项目中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毕马威建议企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建议,以确保税务合规和项目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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