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红线要求约束煤炭开发利用_17页
报告摘要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红线要求约束煤炭开发利用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于2014年12月发布,旨在探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与水资源管理之间的协同关系。报告指出,煤炭开发与利用对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具有显著影响,尤其是在水资源紧缺地区,煤炭产业的用水需求已对区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压力。因此,需通过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如“三条红线”,对煤炭产业进行合理约束,以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主要观点
- 煤炭与水资源逆向分布: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北方和西南地区,而水资源则相对集中在南方。这种分布差异导致煤炭基地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问题。
- 煤炭开发对水资源的多重影响:煤炭开采洗选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含水层结构,影响水循环;煤炭运输和转化利用(如火电、煤化工)加剧了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 水资源约束成为煤炭开发的重要限制因素:部分重点煤炭基地(如晋陕蒙宁甘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煤炭相关行业用水量占区域工业用水总量比例较高,超出了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
-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与节水技术应用需协同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能直接减少取用水量,而节水技术的推广则有助于间接降低用水需求,两者结合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关键。
关键信息
一、研究区域划分
全国煤炭生产及消费区域被划分为五大区域:
- 晋陕宁蒙甘区:包括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和甘肃
- 华东区:包括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江西、福建、河南,以及北京、天津、上海、浙江
- 东北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 华南区:包括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以及广东、海南
- 新青藏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
此外,课题还聚焦全国14个大型煤炭基地,包括晋东、晋中、晋北、陕北、黄陇、宁东、神东、蒙东、新疆、冀中、鲁西、河南、两淮和云贵,涉及65个地市。
二、煤炭消费全过程对水资源的影响
- 煤炭开采洗选:直接破坏地下水含水层结构,导致地下水漏斗、地面塌陷和水污染。
- 煤炭运输:煤炭飞扬污染环境,影响地表和地下水质量。
- 煤炭转化利用:火电、煤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部分地区的煤炭相关行业用水量已占工业用水总量的90%以上。
- 矿井水利用现状:全国矿井水利用率不足60%,导致地下水资源流失和浪费。
三、水资源对煤炭开发利用的约束
- “三条红线”政策:2011年和2012年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指标。
- 用水总量控制红线:2015年、2020年和2030年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步上升,其中2020年煤炭消费相关行业用水总量红线为746.98亿立方米,较2010年增长10.3%。
- 重点煤炭基地用水现状:宁东基地现状用水量已超2015年红线;云贵基地尚有余量;其他基地用水量接近红线,需控制发展规模。
四、煤炭总量控制与节水技术应用
-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包括基准情景和煤控情景,煤控情景下煤炭消费各部门用水总量显著下降。
- 节水模式:在煤炭消费增长阶段采用高标准用水定额,在下降阶段优先淘汰落后产能,同时提高节水水平。
- 节水技术作用:节水技术的推广对降低用水总量具有显著效果,但短期内仍难以满足用水总量控制红线要求,需更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
五、相关政策建议
- 协调发展原则:煤炭产业规划需与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合理布局和控制发展规模。
- 严格执行“三条红线”:细化重点煤炭基地和地市的取用排水指标,加强用水和排水监管,制定矿井水利用规划。
- 政策与市场结合:通过政策调控和市场机制推动节水技术应用和节水工艺推广,建立节水奖励与惩罚机制。
-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讨企业、政府和受益地区三方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老矿区节水改造和新矿区技术革新。
- 推动水权转换:完善水权交易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权转换对水循环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
- 提升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重点煤炭基地用水监测,建立用水计量与监督体系,推进水资源实物量和水经济核算,编制水资源和煤炭资源资产负债表。
结论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与水资源管理的协同是实现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未来需在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煤炭行业节水技术应用与总量控制措施的结合,以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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