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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总结:关于《对共同报告指南的修订建议》的咨询文件
核心内容
APCIMS(私人客户投资管理与股票经纪协会)向CEBS(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修订《共同报告指南》的咨询文件,主要关注在实现统一报告日期和频率的过程中,对小型金融机构可能带来的影响。APCIMS代表了在英国、爱尔兰、曼岛和海峡群岛等地为私人投资者提供服务的217家会员公司,这些公司涵盖从全球银行的子公司到小型合伙企业等多种类型。
主要观点
- 统一报告日期的必要性:APCIMS承认大型金融机构希望实现统一的报告日期和频率,以提高效率和合规性。
- 比例性原则的缺失:然而,APCIMS担忧CEBS在制定统一标准时未充分考虑小型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忽视了比例性原则。
- 小型金融机构的挑战:
- 当前,独立试算(solo data)的提交期限为15天,而大多数APCIMS成员的提交期限为20或30天。
- 合并试算(consolidated data)的提交期限为45天。
- 小型机构缺乏足够的会计资源,且在结算系统中需执行特定的期末程序,以生成符合监管要求的会计数据。
- 在特定日期(如4月5日,英国财政年度结束)提交数据可能变得尤为困难,因为需要同时处理大量数据以满足多个监管截止日期。
- 缩短报告期限可能导致额外的IT成本,影响小型机构的运营效率。
关键信息
- 会员机构规模:APCIMS的会员机构规模差异较大,从全球银行的子公司到仅有两名合伙人和七名员工的小型合伙企业。
- 当前报告要求:独立试算提交期限为15天,合并试算为45天。
- 对小型机构的影响:
- 员工假期或疾病可能影响其按时提交数据的能力。
- 需要额外的资源和成本来满足更短的报告期限。
- 在特定时期,如英国财政年度结束时,数据处理压力增大。
- 建议:APCIMS认为当前的报告要求在确保监管机构获得定期报告的同时,也避免了对会员机构造成不合理的负担,因此建议保持现有标准,以适应不同规模机构的需求。
结论
APCIMS希望CEBS在制定最终指南时,能够考虑小型金融机构的实际运营情况,确保报告要求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他们强调,虽然统一报告日期对大型机构有益,但小型机构需要更灵活、更具比例性的安排,以维持其业务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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