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5-KPMG_China-评估是否构成亏损合同_14页_586kb
报告摘要
亏损合同会计处理根据IFRS 37号准则
亏损合同指从一开始可能亏损或在其生命周期中转为亏损的合同,通常涉及外部因素(如经济不确定性)或企业自身战略。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IAS 37),处理亏损合同需遵循七步法,确保准确计量和披露。以下是关键步骤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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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适用准则:首先识别是否适用特定准则(如保险合同或租赁合同)。如果无特定准则,则应用IAS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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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能否终止合同:评估是否能在不支付终止罚款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如果可以,则不计提准备,除非需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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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属于整体亏损经营:检查合同相关现金流量是否能与整体亏损经营区分开。如果不能,则不确认准备;如果是整体亏损的一部分,则需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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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资产可收回性:在确认亏损准备前,测试履行合同时使用的资产的可收回性,并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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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不可避免的成本: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直接成本(如增量成本和折旧摊金额)或终止合同的成本,取较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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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合同项下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预期未来流入的净现值,包括现有合同和预期合同的相关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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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成本与利益:如果不可避免的成本超过合同项下经济利益,则合同为亏损合同,需确认准备。同时,确保资产已适当减值。
关键修订: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IAS 37修订明确了成本计算方法,要求使用全部直接相关成本,不再采用增量成本法。
总结要点
- 亏损合同处理基于“成本超过利益”的判断,涉及多因素评估。
- 企业需通过七步法逐步确认、计量和披露准备。
- 这有助于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尤其在涉及资产减值或合同终止情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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