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上交所科创板-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_7页_239kb
报告摘要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总结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向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其设立与运作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第二章 组成人员
- 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要求独立董事占比不少于半数,并需包含至少一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 备案制产生,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通过。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需具备专业知识与商业经验,若成员离职则应及时补选。
第三章 主要职责
审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包括:
- 外部审计机构的选择与监督,包括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评估、参与重大审计沟通等。
-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与指导,推动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审核审计报告。
- 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监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问题、会计差错与舞弊风险。
- 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估,指导内控缺陷整改。
第四章 决策与运作机制
- 审议重点:涉及外部审计聘用、财务报告质量、内控完善、重大关联交易等。
- 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重要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通过。
- 工作支持: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联络与会议组织,内部职能部门有配合义务。
第五章 固定程序与保密义务
委员会会议实行会议记录存档、委员保密、意见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未被董事会采用需披露等机制,确保运作信息的严肃性和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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