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上交所-长华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_3页_164kb
报告摘要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总结了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执业能力及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时间:1927年,1986年复办,2010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 注册地址:上海市
-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 国际网络:国际会计网络BDO成员所
- 资质与资格:
-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新证券法实施前)
- 具有H股审计资格
- 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人员构成:
- 合伙人:278名
- 注册会计师:2,533名
- 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该议案于2023年5月17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公司年报工作安排,完成了以下审计工作:
- 财务报表审计:审计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
- 内部控制审计: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 审计意见: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其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 审计规范执行:立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执业规范。
- 沟通情况:
- 年审前与年审后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 涉及独立性、审计小组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风险与舞弊应对、审计调整事项等。
五、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履行了以下监督职责:
- 资质与能力核查: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质量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
- 审前沟通:2024年1月17日,与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明确审计重点和工作计划。
- 初审沟通:2024年4月18日,与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沟通,了解审计基本情况、审定数据及关键审计事项。
- 会议审议: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