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公告_4页_527kb
报告摘要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公告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并向合格投资者协议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该专项计划于2016年9月1日完成全额认购,实际募集金额为人民币63亿元,于2016年9月2日正式设立。
二、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资产支持证券名称 | 预期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发行规模(亿元) | 面值(元) | 还本付息方式 | 信用级别 |
|---|---|---|---|---|---|---|
| 阳光学院01 | 2017/5/31 | 4.7% | 0.85 | 1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AA+(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阳光学院02 | 2018/5/31 | 4.9% | 1.05 | 1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AA+(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阳光学院03 | 2019/5/31 | 5.3% | 1.25 | 1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AA+(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阳光学院04 | 2020/5/31 | 6.5% | 1.40 | 1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AA+(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阳光学院05 | 2021/5/31 | 6.8% | 1.45 | 1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AA+(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1.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名称:阳光学院次级
- 预期到期日:2021/5/31
- 预期年化收益率:不适用
- 发行规模:0.30亿元
- 面值:100元
- 还本付息方式:劣后于优先级获得优先级本息清偿后的全部收益
- 信用级别:未评级
2. 流动性安排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转让。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转让。
三、主要观点
- 该专项计划已成功募集并设立,表明市场对该项目的认可。
- 各档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均为AA+,显示较高的信用等级和安全性。
- 次级证券具有劣后性,承担优先级证券清偿后的风险,但未进行信用评级。
- 优先级证券具备一定的流动性,便于投资者进行转让。
四、关键信息
- 募集金额:人民币63亿元
- 设立日期:2016年9月2日
- 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销售对象:合格投资者
五、备查文件
以下为备查文件清单,供投资者查阅: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信托贷款合同》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监管协议》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托管协议》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
- 《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报告》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现金流预测分析咨询报告书》
-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会计处理意见书》
- 其他相关文件
六、查阅地点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6层
- 电话:010-66555794
- 传真:010-66555363
- 联系人:李怀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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